法官贪渎案 蔡光治求刑24年

特侦组侦办法官贪渎案,今天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前法官房阿生、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蔡光治被求刑24年。

除上述被告外,其馀被起诉的被告包括前花莲高分院法官张炳龙、蔡光治女性友人黄赖瑞珍、律师邱创舜、段美月夫妇、前立委何智辉、何智辉秘书谢燕贞、律师张权、高院员工叶宗镒。

台湾高等法院行政庭长陈晴教表示,涉案法官已在案发时遭停职并移送监察院,高院尊重检察官依刑事诉讼法起诉相关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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