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动家庭”遭红卫兵抄家纪实
原题:一份抄家物资处理价款清单

2004年底,因为搬家,在清理杂物时,妻子卢璜找到了她家于文革后期留存下来的一份抄家物资处理价款清单。看着清单上那些物品名称和折价金额,真叫人百感交集,恍若隔世。

卢璜的家被抄,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1966年秋,具体时间她记得大约是在10月里。当时那场抄家风起于“八一八”之后的8月下旬,由北京的红卫兵发起,迅速波及全国。那时,卢璜家在重庆城中的德兴里巷内,家里只有她父亲和母亲两人,她大姐在北京工作,哥哥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川东忠县乡下教书,她和另一个姐姐在远离重庆的大巴山区大竹县神合乡山上的所谓林场当“知青”。她是1964年初中毕业后就因“家庭出身”问题被剥夺了升学权利而下乡的“老知青”。文革爆发,红卫兵抄家风潮掀起时,她父亲正患大叶性肺炎住进了医院,医院还下了《病危通知书》。她得到母亲的信,赶紧向林场请了事假回家探望。

她家住在一幢居民楼的三楼上。据她回忆,那天上午,她正在家里做清洁,忽然一阵脚步声轰响,冲上来一群红卫兵(当时在重庆实行抄家的是由党政领导授意或支持成立的“毛泽东思想红卫兵”、“毛泽东思想赤卫军”),都戴着红袖章,从年龄上看大约都是中学生,有一个显得像是大学生,七嘴八舌杀气腾腾地向她宣布:“抄家!”她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人赶到房门外,有人对她训话,要她跟“反动家庭”划清界限。因为当时报纸、广播天天赞扬红卫兵的“革命行动好得很”,她不敢有丝毫反对的表现,她被这从未见过的场面吓懵了。不过,在那样骤然降临的“红色恐怖”中她还想到了保护一包别人的东西,是林场一个女同学的母亲听说她回来后拿来托她带回去的。当她看到有红卫兵要动那包东西时,赶紧说:“那是同学的妈妈托我带的东西,不是我们家的。”幸好那红卫兵没有再动那包东西也没有追问那是谁的--那个同学的家庭也是“反动家庭”(当年的老知青几乎没有谁是“根红苗正”好出身)。过了一会儿,卢璜在银行上班的母亲也被人叫回来了,面对“毛主席的红卫兵”的“革命行动”,除了着急又能做什么呢?万幸的只是她们没有像“红八月”时北京的许多被抄家者那样挨打。

当时为什么要抄她的家,卢璜一点都不明白,她只记得有两个红卫兵在抄家中忿忿地议论说:“这家人有钱得很,两口子工资加起来有九十多块钱!”待那些红卫兵走后,她看着狼籍遍地的房间,还怔了好一会儿。后来她听说还有红卫兵跑到医院病房里去向她父亲作了一番训斥。

来抄家的红卫兵说她的家是“动家庭”,其实,她家当时并没有一个人属于“专政对象”,只是她父亲(后来是我的岳父)卢逢清曾被打成“右派分子”,不过已经早在1961年就“摘掉帽子”了。她父亲是怎么被打成“右派”的呢?从1979年1月21日中共重庆市人民银行党组下发的“改正右派”的组织结论中可知,主要有三条罪名,现将那个“改正”结论中的这部分文字原文抄录于下:

1、关于污蔑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问题。反胡风运动中,在学习讨论会上,卢曾说:“胡风是知识分子,可以通过温和教育方法,把他改造过来”、“知识分子手无缚鸡之力,造不出反来。这样作逮捕法办,过高估计了胡风。这样一来,以后知识分子就不讲话了”。又说:“这些运动,都是针对旧人员和知识分子的,这关过去,下关就轮到你。共产党对知识分子,管得太紧,连说一句话都要管。要好好整一整。”以上言论,虽然认识有些模糊,但还不是恶意攻击反胡风运动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且系一九五五年在学习小组会上的发言,更不能作为划右派的根据

2、关于反党小集团问题。经查证,卢逢清同志是原保险公司市中区办主任,张志功(党员)是副主任,他们领导市中区办的工作和学习,与股长张稚圭、刘保禄等(学习小组长),经常在一起研究工作和学习,有时也议论一些看法,但卢在当中很少发言,有时也附合几句。他们出于思想感情比较一致,对有的领导有意见,但不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纲领的向党进攻,不是反党小集团。

3、关于同意和散布储安平、董时光(转抄者注:董时光是西南师范学院教授,重庆市的大“右派”,后死于劳改地)的言论问题。经查:卢逢清在报上看到董时光的言论时说:“董的言论,有污蔑谩骂,我不同意。但我同情他的遭遇。”他还将此言论,介绍给展××看,并说:“董时光敢大胆说话,文章写得好,可以看看”。报上发表反驳储安平言论时,卢还说:“这不是对他的教育改造,这是对储安平的‘围攻’。”

这就是我岳父卢逢清当年的“罪名”。其实,他对这个社会不仅无罪,而且大大有功。

卢逢清,1904年生,广东中山人,1929年毕业于燕京大学,同年12月考进上海中国银行总管理处外汇兑部工作。后调经济研究室。1934年中国银行开办中国保险公司,调上海保险总公司工作,1936年调广州中国保险公司任业务副经理。抗日战争初期撤退到香港。随即奉调到成都、重庆开辟工作,后在重庆担任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在日本飞机对中国战时首都重庆的狂轰滥炸中坚持开拓保险业务,得到众多迁川工厂的大力支持,短期内即在四川打开了局面,为巩固抗战大后方作出了贡献。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许多迁川工厂也纷纷复员东下,卢逢清仍被总公司留在重庆坚持工作,在他和员工们的努力下,保险业务并未因大批企业迁走而受影响,重庆还被总公司评为收入较好的分公司之一。

40年代后期,国民党统治区经济崩溃,重庆的保险同业倒闭者数十家,而卢逢清所领导的中保公司仍然苦撑危局,独当一面。1949年“九二”大火灾,重庆朝天门一带烧毁大批公、私仓库,保险理赔数额巨大,当时甚至有谣言说“卢经理已经逃跑了”。但他面对巨大压力,仍然派员分访各有关保户,承诺绝不会违背职业道德,非完全履行所负责任,他绝不离开重庆。他的所作所为赢得广大保户和市民的赞扬。

1949年秋冬之际,国民党政权从重庆溃逃之前,兵荒马乱中,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包括官办保险机构在内,都已歇业停办,广大保险职工先后被解职遣散。中国保险公司不少人也要求发给资遣费宣布解散。在此压力下,卢逢清一再向职工做说服工作,希望大家在此关键时刻保护好公司财物和账册,共度难关。他还与职工同甘共苦,一样只领三元钱生活费。

人民解放军接管重庆后,开始对原属“官僚资本”的几家保险公司进行接管,当时,太平洋保险公司已经解体,中央信托局保险科和农业保险公司也只留有部分人员,只有卢逢清领导的中国保险公司才是人、财、物完整无缺。卢逢清领导职工很快就把全部财物、账册造具清册,如数清点移交给了军代表,使公司和保户均未因社会大变迁而受到损失,并使新成立的西南人民保险公司有了坚实的基础。半个世纪后,95岁的卢逢清在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我们能如此完整无缺地向人民政权办理移交,可以说是唯一的一家保险公司,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感到有些欣慰。”

接着,卢逢清参加了筹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南区公司,以后他先后担任公司业务科长、重庆市市中区办事处主任,同时担任了农工民主党保险公司支部主任委员。他本来英语很好,为了适应“学习苏联”的新形势,他又在50岁之后开始学习俄语,卢璜还记得,有一次他俄语成绩考得好,得了一笔什么奖金,高高兴兴地买回一个大西瓜,结果切开来是没有成熟的白瓜。

在1957年那场“运动”中,勤勤恳恳埋头工作的卢逢清竟被打成了“右派分子”,降职(从行政15级降为18级)降薪,下放劳动。接着,又一个打击袭来:他从青年时代起就为之献身的保险事业,突然遭到取消--在“反右派”之后的1958年底,全国财贸工作会议提出:“人民公社化以后,保险工作的作用已经消失,除国外保险业务必须继续办理外,国内保险业务立即停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编《历史的足迹--庆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五十周年征文选》111页)各级保险机构撤销,人员划归银行等部门。卢逢清家住市中区,却被有意调到离家较远的银行沙坪坝区办事处,先是被安排打扫清洁,然后被发配到山上为单位职工养猪。因他为人老实,劳动中踏实认真,于1961年即获准“摘掉帽子”。然而他已在连续三年的大饥荒中被病、饿折磨得虚弱不堪,全身浮肿,他担心不久于人世,用一张香烟盒给家里写了告急信,他妻子得信后去找单位领导反映,才把他接下山来。长期的精神压抑和“劳动改造”的折磨,已使他的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他不得不在1962年就因病提前退休,回家休息。

为什么卢逢清这样一个“摘帽右派”,一个与世无争的病退人员,也会被抄家呢?现在分析起来,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家“海外关系”较多,他夫妇俩都有亲戚在台湾、香港、美国等地,在得知他患了营养不良的浮肿病后,香港亲戚还常给他家寄来猪油、糖果等食物,这难免不遭到一些人的忌恨。在那个年代, “海外关系”虽然不像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那样有正式的罪名,正式的“帽子”,但也是一个可怕的罪名,一提到它,人们就会联想到“帝国主义”、 “反动派”、“特务”、“间谍”等等。大概当时负责圈定抄家名单的有关“上级”,正是考虑到卢逢清家的这些“条件”,才将其“介绍”给抄家的红卫兵的。

当时,红卫兵把抄走的东西用卢家一口大樟木箱子装上抬走了,并未留下任何字据或清单。如今找到的这份抄家物资处理价款清单,是在1974年办理所谓 “退赔”时给他们家的,上边记录了被抄走的一部分具体物品及其被“处理”时折算的价款--所谓“处理”,就是在此前已经由有关方面折价变卖掉了,而这在当时又自然是不会征求原物主的意见或向原物主通报的。

这份抄家物资处理价款清单,没有开具清单者的署名,也没有任何单位名称或加盖公章,只有以下手写文字(个别因潦草难以辨认的字以□代替)--

号数 物资名称 单位 估价金额

1 樟木箱 1口 15元

2 灰绸羊皮长袍 1件 30元

3 条花呢西装背心 1件 2元

4 条花呢西男裤 1条 10元

5 人字呢女裤 1条 7元

6 条花呢西上衣 1件 6元

7 条花呢西上衣 1件 6元

8 蓝粗呢男大衣 1件 8元

9 银绸女棉半衫 1件 8元

10 烟呢女半衫 1件 4元

11 条花呢女旗袍 1件 1.5元

12 香云纱短袖上衣 1件 2元

13 贴花棉布 1张 0.5元

14 香云纱男裤 1条 1元

15 绣花□衬衣 1件 0.5元

16 皱□短袖衬衫 1件 1元

17 □民运动衫 1件 5元

18 青□绒女上衣 1件 0.5元

19 羊毛方围巾 1张 5元

20 羊毛方围巾 1张 1.8元

21 空花绸床单 1床 3元

22 绣花缎垫套 2个 0.6元

23 薄花呢男裤 1条 2元

24 纱手巾 1张 0.2元

25 尼龙手套 1双 1.2元

26 刮胡刀架 1个 0.8元

27 胶爪拔 1个 0.1元

28 松紧带 4根 0.1元

29 小木盒 1个 0.05元

合计 122.85元

(转抄者注:以下未编号)

牙盒 1个 1元

磁碗 1个 0.8元

电子管 2个 2元

电子管 2个 0.4元

电子管 1个 0.1元

处理物资价款 126.95元

公债存款 300元(69.7/4)

公债 10元(69.7/4)

(转抄者注:此“公债”应为尚未兑付的公债券)

合计 426.95元

除去以上已经被处理的抄家物资处理价款清单外,另有一份“未处理物资”清单,上列:

漆盒一个 瓷洋娃娃一个

王羲之 圣教序字帖 王羲之 澄清堂草书帖

王献之 真绛 帖 王羲之 十七帖字帖

沈尹默 行书中堂 一幅

据卢璜回忆,那个“瓷洋娃娃”是个很漂亮的外国工艺品,是当时很稀奇的东西。这些“未处理物资”,均未退还给他们,而且,未退还也未折价退款的被抄走的东西还不止这几样,她记得的就还有在家里挂过多时的齐白石画的大公鸡与小鸡(大立轴),于右任的书法,何香凝的小楷……还有几大本相册(大多是她父母青少年时期与家人及亲友的老照片)。为什么这些东西既未退还也未折价退款?大约是当时认为这些不属于生活用品,而且可能还属于“封资修”之列,是文革中“破四旧”的破除对象。这些东西到底是被“革命左派”占用了,还是被有关方面收去了,不得而知。

卢家得到这426.95元钱后,卢璜的父亲就想回一趟老家,会一些亲友。刚好卢璜的嫂嫂回重庆来待产,而全家(这时已搬到青年路一大杂院中)只有一间 20平方米的屋子。她父亲也只好外出暂避。卢璜这时已从农村调到大竹县化肥厂工作,得到父母的信,要她请假回家陪父亲外出,于是,在1974年那个动荡不安的夏天,她陪同父亲出了一趟远门,先后到长沙、广州、上海等地游玩了一次。她父亲同一些亲友劫后相逢,自然都不胜感慨。当时“批林批孔”运动正在“深入开展”,对祖国的前途,善良的人们都很茫然。

多年以后,据重庆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统计,1966年“9、10月间,‘红卫兵’对街道13160户‘牛鬼蛇神’实行抄家。”(重庆市公安局史志办公室编《重庆公安大事记(1949年8月-1997年3月》130页)如果这个统计没有遗漏,那么卢家就是这一万三千一百六十户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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