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在逃13年,攻破政府五部门成功“变脸”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道】山西省沁水县一个名叫张晓宇的杀人犯成功改名换姓在逃13年,他曾变身为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协警、“合法化”的异地村民和煤矿销售部经理。其中,沁水县5个部门、50多人共同参与了这出“杀人犯变身记”。

在逃犯通过关系当上协勤民警

张晓宇是黑龙江省尚志市人,1995年3月,他因杀人潜逃被公安局列入网上追逃名单,谢明峰是他在潜逃期间的新名字。“漂白”张晓宇的,是沁水县公安局办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在这张身份证明文件上,他的新名字是谢明峰,出生在沁水县端氏村,身份证号码也有了变更。

如果不是在山西省认识了一个名叫刘芬的女孩,他可能一直就是那张假身份证上的谢明峰。1999年,张晓宇用老身份证与刘芬登记结婚,并在沁水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当上了协勤民警,工作长达一年半之久。谢明峰之所以能在沁水县公安局任协勤,原因是刘芬的父亲刘琦(端氏村供销合作社原主任)找到时任沁水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宋建新说情。

公安局违规开具准迁证

宋建新只是谢明峰“合法化”最初的一环,他与刘芬的婚姻,成就了他的“合法化”过程。2003年,国有性质的沁水县中村煤矿招工。刘琦的弟弟刘玉珠时任中村煤矿工会主席,虽然谢明峰被录用,但据规定,必须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才能在中村煤矿任正式职工,刘玉珠要求哥哥尽早办理。其中最关键的是谢明峰要提供自己的农业户口常住登记表。

而这张登记表是伪造的,是由刘琦口述、端氏村会计贾霍强(刘琦之妻的哥哥)填写;派出所民警杨书声(刘玉珠之妻的哥哥)签字“属实”。据此,谢明峰到公安局户政科领取了“沁水县城镇户口改革农转非审批表”。在这张表上,龙港镇西关村村委会、龙港派出所和县公安局逐一加盖了公章。据派出所民警张莉莉回忆,当时的户籍改革只在龙岗的5个自然村进行,谢明峰在端氏村,是不能办理“农转非”的。

派出所协助办理假身份证

谢明峰的“农转非”申请经通过审查后,公安局户政科在谢明峰开具的“准迁证”上将其迁入地改为“中村镇”(属中村派出所)。2003年10月27日,谢明峰拿着农业户口常住登记表、准迁证以及加盖了章的空白户口迁移介绍信,来到端氏中心派出所,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最后,中村派出所户籍民警韩入社,在迁移证上没有身份证号码的情况下,违规为他上户口,并为其编造了虚假的身份证号码。至此,法律上的谢明峰诞生了。在这个地方,他结婚成家,不但有了正式工作,还成了沁水县的“合法”城镇居民。

网友:警察犯罪成本最低

2008年7月1日,已是中村煤矿销售部经理的张晓宇,在沁水县被公安人员抓获。沁水县纪检委、监察局对习香琴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韩入社和宋建新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公安局赔偿被害人家属30万元。

对于相关人员的处分,网友表示:“太轻了,这可不是简单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就一个处分了事!他们对待良民可不是这样的!”
“老百姓想办的事,就是合法,也难办:有权有钱人办事,纵然违法,也能成!”
“我们都讲犯罪成本,看来警察犯罪成本最低”
“天哪!怪不得它们敢为所欲为,犯下这么大的罪行,只是给处分?老百姓的安全能靠它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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