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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民联名上书要求罢免公安局长

 2010-10-13 11:0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哈尔滨市部分市民日前联名上书人大,要求罢免该市公安局局长,上书者认为该局长在处理焦英霞欺诈案件的调查中失职。

2010年9月27日,哈尔滨市1050名市民联名上书哈尔滨人大,要求罢免无能的公安局局长,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材料。申请人之一的哈尔滨市民辛淑贤对本台记者说,他们委托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一村提交这一上诉,要求依法撤销任锐忱所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一职。辛淑贤女士说,他们对现任公安局长任锐忱不满主要是因为他在焦英霞特大诈骗案中的不作为,

“第一,我们是哈尔滨市英霞集资案件当中的受害人,我们有一万多受害人,整个案件融资了20个亿。而今天办案追回来了1.5个亿。满足不了大家,挽回不了大家的损失。所以今天在两年办案当中,办案不利,主要的犯罪人不抓,财产不追回来。上万的老百姓无处去诉求。公安局长不作为。所以我们要求罢免公安局长。”

辛淑贤女士说,2008年12月25号,哈尔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焦英霞曾是哈尔滨市风光耀眼的“先进人物”,她以哈尔滨英霞实业有限公司为依托,自1999年起至2008年12月止,以多种投资产品为名目,向社会疯狂敛财,进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20亿元人民币,其行为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

辛淑贤女士说,如此大案,哈尔滨市公安局本应高度重视,尽全力侦破该案。但事实恰恰相反,哈尔滨市公安局虽说立案,却立而不为,任由案件一拖再拖,致使受害人的损失无法追回,

“我们受害老百姓死了24个人。而且这些人没有人过问。你死了以后也没有人过问,有自杀的、有因病导致死亡的。因为焦英霞案件在黑龙江省是十年作案,这十年当中,她诈骗老百姓,在执法部门比如我们是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执法部门已经三次立案了。2004年立过一次案,2006年立过一次案,2008年立过一次案,结果三次立案三次都不了了之没有把它当成案子来办。”

哈尔滨市民李克瑞也是焦英霞诈骗案的受害人之一,他表示,焦英霞当时成立集资公司,她弟弟焦柏中占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但目前焦柏中没有受到调查,受害民众想知道他在这起诈骗案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现在整个公安局焦英霞她整个焦氏家族现在焦英霞现在被定位是集资诈骗罪了。她兄弟焦百宗(音)应该说是在99年的3月16日他们公司刚成立的时候是三个股东,三个股东是有焦百宗,他是焦英霞的弟弟。焦英霞和她的丈夫三个人成立一个英霞实业公司。当时注册资本是200万元。股东焦百宗投资是一百零二万。”

哈尔滨市民李克瑞说,焦英霞案件是一个“庞氏诈骗案”,立案将近两年,侦查情况却让人失望。焦英霞诈骗达20亿元,而公安仅仅追回约1.5亿元,近两年的侦查只追回诈骗额的7.5%,足以证明任锐忱领导下的警察无才无能;

“英霞公司非法集资作为焦百宗他是应该知道的,他作为一个公司的董事,作为高管他应该对公司非法经营负责。他作为最大的股东,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认为在英霞集资诈骗案中,焦百宗他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求公安对他侦查,但现在始终没做。”

接受采访的两位哈尔滨市民都表示,他们呼吁中央和黑龙江省政府关注焦英霞诈骗案的侦查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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