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动态(2010/10/4-10/10)
**Stanley CHAN专栏
人命关天(上)
这周,有一对年轻情侣来到笔者办公室向笔者咨询,并给笔者讲述了他们可谓骇人听闻的经历。这对情侣的福建籍朋友向他们介绍了一位福建老乡的移民代理。那位代理自称从业多年并在业内非常有名气,并自称为“老招牌”移民代理。在很多华人报章上都可以看到她的大幅广告。于是这对情侣找到那位代理,就他们自己的情况向那位代理咨询,结果那位知名代理却给了他们两个非常荒谬及可怕的建议。
首先,笔者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对情侣的情况。女方跟随父亲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配偶签证,目前女方与其父亲均持有820类别临居签证。在持有临居签证期间,这个女孩子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并且最近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女孩子不清楚自己怀孕会不会对她和她父亲的移民申请有影响,于是去咨询这名移民代理。那位“老招牌”移民代理立即给出了两个建议。第一个建议是,这个孩子不能要,需要立即堕胎!因为这个女孩怀孕了,这名代理认为她就不能当作家庭成员来跟她父亲一起转成801类别永居签证了。这对情侣当即无法接受这么残忍的建议,自己的孩子,就算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能说堕胎就堕胎,这个是他们的爱情结晶品,更是一个宝贵的新生命,怎么忍心在自己的孩子还未出生之前就抛弃他(她)呢?于是他们再请教那位移民代理有没有什么其他的方法。那位代理给出了第二个建议:总之这个孩子是不能要的,如果不想堕胎,女方就要回到中国把孩子偷偷生出来并遗弃,等自己的永居签证搞定以后,再去民政局通过领养的方式将孩子带回澳洲。
各位读者不明白移民法,可能会觉得那位代理给出的建议是有道理的,也许留下这个孩子对女孩和她父亲的签证会有影响。如果真的是那样,可能堕胎或者把孩子遗弃在中国,通过领养的手续再将孩子带回澳洲确实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事实上,根据移民法,女孩生下这个孩子无论是对她本人还是对她父亲的签证申请根本都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相反,等这个女孩拿到永居签证,她的孩子同时也会跟着拿到澳洲的永居签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完全是个双赢的局面。而那位“老招牌”移民代理,却无缘无故,建议人家去堕胎,天啊!这和让父母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区别?简直就是谋杀!再有,她给出的第二个建议,也是荒谬透顶!明明是自己的亲生孩子,生下来却要交给民政局,再去领养。不仅费时、费力、费财,这整个过程对于孩子的父母来说,将是一个多么大的精神折磨,并且如果真的这么做,那么女孩就是向移民部提供虚假材料,误导移民部。一旦被发现,她和她父亲的签证都会被移民部取消!
欲知他们如何决定,请留意下周的文章。
以上专栏是由澳洲移民法律咨询Stanley CHAN提供
**答疑解惑话移民
问题:Joshua年底将从Tafe社区福利专业毕业,雅斯4个7,符合申请485毕业生签证。打算利用BVA+485的将近2年时间做生意,从而申请845。请问845的要求中家庭净资产+生意固定资产的总额到底是25万还是35万?另外,雇用3个PR或澳洲人12个月以后,申请到845后,是否可以解雇他们?是否可以雇佣多个临时工?
答:Joshua计划申请845创业移民要特别当心,这是因为即使他从现在起在澳洲努力经商,且在2年后达到了845商业要求,当移民局审理官审查他的845签证申请时,同时也非常注重申请人以往的经商经验,比如,审理官要看申请人在澳洲投资做生意的钱的来源,靠父母或别人赠送的理由是难以被审理官接受的,而申请人如果申请前一直是学生更不能解释清这些投资是申请人以往经商获得的利润。因此,845申请人如果在申请前从未经过商,在准备申请前有必要仔细考虑。
至于对845申请人家庭净资产和生意固定资产要求问题,不能以一种固定的答案来解释,因为845申请是要评分的。通过分为105分。比如,如果申请人年龄在20-29之间,年龄分才只有20分。仅具有中等英语能力的人的英语评分为20分,申请人在澳洲的生意要在申请之前12个月里连续雇用非申请人家属,且为澳洲公民或永居全日工3个人以上,或相等于3个全日工以上,会评得60分,剩下要满足的5分要靠从海外转入澳洲资金起码50万澳币才能获得。请注意如果申请人在前几项中有一项减分,那就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要靠从海外增加资金转入澳洲来补分,通常是当转入150万澳币时,申请人才可获得该项分的10分,当转入250万澳币时才可获得15分。因此申请人在计划申请845前必须仔细计算自己的各项得分和资金能力。
申请人在申请前12个月中家庭加生意中的净资产要达到25万澳币以上(其中要求起码有10万澳币为在澳生意净资产),并且在澳生意年营业额出口要达到10万澳币以上,非出口要达到20万以上,这些是移民部对845签证申请人规定的起码要求。
Joshua计划在获得845永居后把3个雇员辞掉,这样做不会影响他的永居身份,但不提倡。在申请期间可以雇佣多个临时工,只要他们的工作总小时相等于3个长工。
另外要当心的问题是,申请人在申请前12个月中必须在澳洲起码住满9个月,以及持过桥签证的人不能申请。
以上问题由澳西蒙教育移民法律事务所的Simon先生解答。
**安旗专栏
澳洲政府揭批常见签证骗术
为对付澳洲签证诈骗和签证文件造假,澳洲政府已经在今年初成立了由17人组成的“打假小组”,专门调查和起诉参与违法造假的有关人员,但似乎“打假不力”,移民局还是不断接到上当受骗人的投诉。于是移民局9月29日干脆将一些常见的骗徒之术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www.immi.gov.au/migration-fraud)警告大家,总结起来有七大常用签证诈骗手法:
骗术之一:“我保证你能拿到澳大利亚签证”
事实是,只有澳大利亚移民局的授权官员可以签发签证,而且没有人能保证你一定会获得签证,只有你符合澳大利亚签证申请条件,才可以获得澳大利亚签证。
骗术之二:“只有你交了钱,才能获得签证”
事实是,澳大利亚移民局只有在你提交签证申请时才会收取一定的签证费,签证申请费是固定公布的,不是随意收取的。没有提出申请时,澳大利亚移民局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但提交了申请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获得签证。
骗术之三:“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获得签证的交易”
事实是,澳洲政府从来不通过任何私下交易来批发签证,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所有条件都是公开的。一个人可以有多种方式获得签证,你最好咨询口碑好的专家顾问。
骗术之四:“你只能通过我来支付签证费用,把钱交给我好了”
签证申请人需要事先了解签证的申请费是多少,你的签证申请费可以直接交给移民局,而不需要别人代劳。如果请别人代交申请费,也一定要索要移民局的收据。
骗术之五:“我和澳大利亚移民局有特殊关系”
事实是,澳洲移民局和任何个人之间都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移民局的工作人员会不带任何偏见地对待每一份申请。如果有人声称是澳大利亚移民代理或顾问,那么请他/她出示移民代理登记号码,你可以上移民局官方网站(www.mara.gov.au)查询确认移民代理的合法性。
骗术之六:“别担心,移民局还在审理你的签证呢!”
事实是,如果你已经提交了一个签证的申请,移民局一定会给你一封接收信,交款收据和档案号码。如果你的签证申请审理时间超过了移民局的正常规定审理时间,你可以带上接收信,自己去移民局查询签证审理进度。
骗术之七:“我需要把把文件原件留下来”
通常来讲,移民局是不需要你的文件原件的。如果移民局万一需要你提供文件原件时,一定会写信通知你,但你提交给移民局的文件都必须经过公证的。
**845境内创业移民打分系统概要
近期845签证申请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由于技术移民政策趋紧,许多海外留学生把关注的目光转向845类签证,希望找到另一条移民之路。但许多朋友可能并不知道,845签证实际上有一个打分系统,只有取得105分,才能符合申请的基本要求。以下对这个打分系统作一个介绍:
1.生意情况: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获得60分:在提出845申请前的12个月中(1)雇有3名或以上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公民之全职雇员(2)达到澳元20万以上的营业额或澳元10万以上的出口额。
2.年龄:打分情况如下:30-44岁可获30分;45-49岁可获25分;20-29岁可获20分;20岁以下或50岁以上没有得分。
3.英语能力:雅思考试其中3项达到6.0分可取得30分;功能应用的英语能力(雅思4.5分)可获得20分;除英语外,具有另外二种语言能力可获得10分;有限英语能力(雅思4.0分)可获得10分;无英语能力得0分。
4.净资产:申请人与其配偶共同拥有之全部净资产总额,从澳元50万-250万均可获得相应之得分,最高分数为15分。具体打分办法:低于五十万0分;50万至150万5分;150万至250万10分;250万以上15分。
准备845签证的申请人请注意以上打分要求,在投资或者购买生意的时候,尽量选择财务记录清晰、雇佣人员合格、有发展前景的企业。
新城国际移民留学中心供稿
**松柏专栏
最新移民部长干预—“黑民案”(续篇)
当下正直联邦政府大选落下帷幕,工党政府连任后新移民部长走马上任之际,部长办公室再传佳音。此喜讯是关于来自福建A女士一家3口在旅澳长达12年,逾期拘留近7年之后,上诉移民部长终获成功的消息。在分享他们喜悦的同时,我们更为这个意义深远的成功案例倍感自豪。松柏凭借卓有成效和锲而不舍的努力挽救了这一历史陈案,终于使“黑民之家”拨开云雾重见天日,谱写人生新篇章。
案例报导:
1998年来自福建的A女士持短期旅游签证来到悉尼,6个月后他的丈夫随后也以短期旅游签证入境。夫妻二人在福建有一个4岁的孩子由家人照顾。入境澳洲后,像其它福建老乡一样他们尽一切努力寻求在澳洲的永久居留。他们先是申请了457工作签证,不料申请被移民局拒签。在此期间,A女士曾两次怀孕,因担心自己的身份以及不稳定的经济状况,最后她还是忍痛割爱做了人工流产。2001年,她再次怀孕,在医生的建议下,她咬紧牙关生下了一子。经过老乡的介绍,他们求助于悉尼享有名望的移民代理律师,以计划生育超生为由递交了难民申请。2004年,他们的难民申请被RRT拒绝,但他们仍没有气馁,继续上诉,在支付了昂贵的律师费后,他们上诉了联邦法院,并赢得了胜诉。这样一来他们的申请被返回RRT重新审理。这一结果使他们和代理律师都非常振奋,很快他们联邦胜诉的消息被澳洲新报作为头版刊登。此时的A女士一家可谓喜出望外,仿佛胜利就在眼前了,他们的律师也向他们承诺,他们将在不久的将来会获得澳洲永居身份。经过一番认真的准备,他们再次出庭RRT。经过几个回合的审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RRT再次拒绝了他们的申请。此时,夫妻二人十分不服,觉得既然联邦法院都已胜诉,为何RRT还是拒绝我们?他们带着极度的不满和怨气二次上诉联邦法院,不料这次上诉却终以失败而告终。他们不甘罢休,又找了当时在华人中颇具名望的代理为他们上诉移民部长。在漫长的等待之中,他们耗尽了财力和精力,结果还是以失败而告终。用A女士的话说,他们对“拒签”二字已经习以为常了,“永居”离他们仿佛越来越遥远……
2008年底,在看到松柏公司对移民部长政策和案例的系列报导后,A女士深受触动,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叩开了松柏的大门。在述说了艰苦卓绝的移民史后,A女士寄希望于松柏帮助她一家人早日实现获得澳洲永居的梦想。望着她犹豫的眼神中那期盼的目光,松柏决心接案为她做最后的拼搏。松柏专家首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案情做出了专业到位的诊断,并制定了一个循序渐进的解决方案。在上书移民部长的同时,依照移民部长上诉的指导方针和成功经验,以事实为依据,详实到位地据理力争。审案后,我们发现A女士以往的移民部长上诉基本上采用的是形式化的做法,申请敷衍了事,举证和论述苍白无力,缺乏专业力度。许多事实真相并未能有效地从法律的角度得以充分到位的论证,申请偏离部长上诉的方针。松柏专家坦诚地向夫妻二人分析了他们案情的实际情况,并重新整理和补充了大量详实有力的支持材料。在经历了1年多的等待之后(由于A女士的先生曾经多次更改姓名,导致审理时间延长)使这个曾被判死刑的案例枯木逢春,重获新生。几周前,A女士的上诉已经获得移民部长特权干预,全家获批永久居留。目前松柏正在积极地为他们办理境外唯一子女的永居申请,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分离13年的家庭会在澳洲大团圆,开始新的人生。
在当前澳洲移民政策紧缩大势不景的环境下,希望以上成功案例能给那些还在无望中徘徊叹息的人士送去些有益的启示和希望。只要信心尚存,努力到位,成功有望。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我们欣喜地看到目前在松柏受理的部长上诉申请中即将有新的成功案例孕育而生。我们正用不懈的努力挽救那些失败和沉默的申请,我们有信心让您过去的失败早日化为成功。在移民问题上,松柏愿为您付出诚实的努力。
松柏专栏历来报导真实案例,从不虚构和夸大事实,更不做误导宣传成功案例永远是我们经验和实力的最好印证。愿松柏助您免走弯路,申请马到成功。
松柏移民新地址:Suite 302, level 3, 89 York St, Sydney, NSW 2000(距Town Hall火车站5分钟路程)电话:02 9290 1717手机:0421 118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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