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过河拆桥 老百姓被迫离乡背井

四川省剑阁县上寺村一组是个四面环山的小村庄,这里的人民朴实善良,因为是山区耕地很少,人均耕地不足0.5亩而且土地贫瘠。农作物的产量很低, 80年代以前我们这里的人们都没有解决温饱,80年代国家鼓励发展乡镇企业;我为了能吃饱肚子和响应国家政策,因地制宜买猪买牛到处借钱东拼西凑,艰难的创建了长江沟采石场,我们这里的人们都在采石场里工作可以解决温饱。随着时间的变迁采石场也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到了2007年采石场以有一定规模,设备资产已达100万元已上,就在2007年,四川广旺集团要到剑阁县建设100吨的 大型水泥厂,需要一个石灰石矿权才能立项,剑阁县就只有长江沟采石场取得了石灰石采矿权,剑阁县经济和商务局,剑阁县上寺乡政府多次找到我,要求我把采石场转让给广旺集团,这个水泥项目一年可以给剑阁县带来几千万的财税收入。

广旺集团的部分领导也连续找我要求我将采石场转让给他们,当时广旺集团下属的宝轮水泥厂是采石场的最大客户,如果我不转让宝轮水泥厂就停止收购我的石灰石,并说只要我把采石场转让给他们,变更后的采石场让我长期承揽开采,收购采石场给了不足90万。每开采一吨石灰石还要给广旺集团缴一块钱的承包费,在威逼不平等的情况下。

于2007年12月7日签订了采矿权转让合同,签订了广旺集团收购长江沟采石场的协议书 ,协议中包括广旺集团成若变更后的采石场有我长期承揽开采而且还给予优惠,在广旺集团成若的前提下,为了能跟好的服务百万吨水泥厂,我到处借债投资500多万增加设备投资到2010年7月才基本完成2010年8月18日广旺集团突然来函要求终止合同,我和我采石场里的30名员工都面临到失业,500多万的债务该如何偿还。已有些采石场员工带着行李,妻离子散,离乡背井到外地打工。

我恳求广大的人民群众来帮帮我,广旺集团这样的大型国营企业如此不讲诚信,不顾民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谁能为我主持公道啊。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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