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江汉区的居民陈明光,我的家在6年前被江汉区政府美化家园专班“美化了”,合法财产被洗劫,没有说法、没有一分补偿。6年的维权我被非法关押7次,累计300多天;拘留3次,累计22天;我冤啊!
我从2010年9月15日开始穿上冤衣站在江汉区政府门口求见张平书记,2010年9月23日一位江汉区政府的官员对我说:“你的问题领导很重视,2010年国庆节前对你会有一个说法,你现在先回去。”我相信了他的话。
2010年10月1日星期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节;江汉区政府对我的问题仍然没有说法,看来我又被忽悠了。在这国庆佳节,我无家可归,我只有又穿上冤衣站在江汉区政府门口继续求见张平书记。
有很多人关心我,有一个大姐说:“我很同情你,你要注意方法,不要损害政府的形象。”有一个大哥说:“政府的形象靠政府自身来维护,政府做的好,人民一定会拥护。英雄怎么说也不会成为土匪、土匪怎么美化也不会成为英雄。”
2010-10-2
以下10月1日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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