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庭判决 男性可请哺乳假

同时有工作的父母可得注意,欧洲法庭表示,父亲有权利休“哺乳”假,即使母亲从事非受雇他人的自由业亦然。

欧洲法庭今天判决,西班牙1项法律已造成“不当性别歧视”,因为根据这项法律,父亲无法享有和母亲相同的权利,险非母亲从事受雇于人的工作。

西班牙这项就业人口法规容许有工作的父母在婴儿出生头9个月期间请哺乳假,1次可请1小时假,或将每天工作时数缩短半小时。

但若是父亲要享有这项权利,就必须母亲是受薪员工。

如今欧洲法庭判决,在本案中,父亲未享有和母亲相同的权利,“容易因使男性一直在履行双亲责任时扮演从属于母亲的角色,而使传统的男、女分工永续化”。

质疑这项法律的西班牙男子罗卡(Pedro ManuelRoca Alvarez)说,他曾因妻子从事自雇性质的工作,而致向位于加利西亚(Galicia)的工作单位请休哺乳假时,遭到拒绝。

欧洲法庭指出,这种拒不准假作法可能会迫使从事自由业的母亲工作受限,因为父亲无法分摊育儿责任。(译者:中央社张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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