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公源自权力不公(图)

报酬收入涉及各人切身利益与现实享受,历来是个敏感话题。眼下,贫富差距与收入不公,又吵得沸沸扬扬。这些争论,诉诸道德判断的多,客观理性分析的少,我们想从权力与效率角度客观分析。

众所周知,姚明、郎郎的收入很高,每年动辄上千万甚至超亿元,但各人扪心自问,怕很少有人不服气,也很少有人认为不公平的。如果公权私用、贪污腐败之类,那怕数额仅仅几万、几十万,人们也往往咬牙切齿、义愤填膺,更甭论上千万的大案要案了。

同样是贫富差距、收入不公,人们对待姚、郎与对待贪官的态度,为何会有天壤之别?

因为前者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后者是强权垄断的结果。

只要你有独到的天赋,又有市场欢迎,你成不了姚明与郎郎,你可以成为“当年明月”、“小沈阳”或者丁俊晖。市场之门为每个“达人”打开,自由向各个方向探索的人们,一旦被大众接受,市场承认,收入自然滚滚而来。自由竞争下,只有你创造了价值,让大众获得了享受与幸福,你才能获得享受与幸福,这就是“市场的逻辑”。

与“众乐乐,你才乐”的市场逻辑不同。依靠强权获得收入与享受,别人可能得不到幸福,没有增加享受。一项公权如果用来谋私利,权力人的确会收到好处,但大众利益往往会受损。以发放月饼福利为例子,现实生活中,有些公有企业向月饼商家购票价格是6折,商家开给企业的财务发票却是7折,中间1折的差价,自然进了有权人腰包。有权人公权肥私,企业员工的利益却受到了损失。要是福利以现金形式发放,1元便是1元,以月饼票形式发放,购买能力就多少会打上一个折扣,加上有权人受授好处,又要再打一次折扣。而且,用钱自由选购情况下,月饼生产企业会想方设法做精产品,降低价格。用票子购买,企业提供质优价廉月饼的动力就下降了。

以市场自由竞争获得的高收入,是生产性的,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幸福别人,成就自己。依靠强权垄断带来的高收入,是分配性的,蛋糕没有变大,而且,在分配过程中,蛋糕还往往会变得更小(经济学概念叫租金消散)。区别对待两种不同原因引起的高收入,才能正确理解对待贫富差距与收入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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