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本国内因为其种族、信仰、政治观点等受到迫害后,来到美国寻求政治庇护。下面是庇护案件的几个关键程序。
*庇护问话
一般来说,第一关是要去移民局问话。问话是保密的,内容也不会泄露给美国政府以外的任何国家和机构。
然而,申请庇护者中的多数在移民局问话时被拒,其中原因是多方面。可能是庇护者的证据不足、陈述不可信;或者是翻译在传达时出现了失误;也可能是因为有的移民官心存成见,草率决定,对庇护者的回答缺乏耐心和同情心。
有的移民问话官员似乎在还没有见到申请者前,就已经做出批或不批的决定了,显然这样做是不专业的。
不管怎样,申请庇护者在问话这一关被拒后,都要面对一个问题:下一步该怎么做?
*面见法官,递解听证
一般来说,案子在移民局问话后被拒,如果申请者的身份已经“黑”掉了。那么, 庇护申请的案子会转给移民法官,申请者进入递解听证的程序。移民法官会认真地重审庇护的材料,原件和证词,包括人证等。法官有权利否决移民官的决定,重新判案,重新作出批或不批的决定。
很多在移民局问话被拒的案子,最终却得到了法官的批准。法官判案一般更注重证据,更理性,更加综合考虑。
对于来美超过了一年才申请庇护的申请人,如果要想提高批准的概率,应该陈述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申请人不能在一年期中提交申请。
与一年期中申请的相比,超出一年期的申请被批得概率会降低很多。但是如果申请者当时还是未成年人,而且他或她对于延迟申请的原因解释充分,也是有机会获得批准的。
*判决后的重开案
申请人的案子在被法官拒了后,在递解令发出的90天内,可以申请重新开案。案子可能在下列情况下重开:特殊情况发生了;或者上诉委员会自行打开案件;或者政府同意开案;或者国安部因为查出犯罪或造假要求打开案子;也可能因为以前无法得到的证据现在得到了而要求重开案。
*向上诉委员会上诉
在收到法官的裁决后,若不服判决,可以给上诉委员会申诉。上诉委员会一般会客观公正的重审案子。
如果是法官的判案不公,上诉委员会也会指出法官在适用法律上的错误。如果委员会认为法官可能会采纳他们的建议,案子也会交给原法官重审。
*司法审查
如果上诉委员会拒绝了上诉或重开案的动议,这时可以把案子提交到美国上诉法庭,要求重新断案。在上诉期间,申请人可以以此理由申请留在美国。上诉法庭可能会重新考虑对案子覆审。
上诉法庭有权利驳回法官或上诉委员会的判决。比如,在某些庇护案例中,有移民法官认为申请者的被抓和遭到殴打的程度不足以构成迫害。还有,参加政治游行活动不足以受到迫害;有的法官仅仅认为申请者的证词缺乏细节就否决案子等等。上述情况,出现在不同的判例中,都曾被上诉法庭驳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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