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最牛拆迁通知(图)

2010年9月24日下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原第三毛纺厂宿舍旁,58岁的刘老汉在电话中语气沉重。住了30来年的房子面临拆迁,他此前接到的限拆通知,让他及和他一样尚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的人,惊出过一身冷汗。   

这份充满火药味的“拆迁通知”,除了威胁说“拒不搬迁者,王XX就是你们的榜样”外,还称“对抗政府指示、拒不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通告左下方用透明胶带贴着一颗枪弹。 对此,“通知”中落款的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否认通知是他们发的;当地派出所一副所长证实确有此“附带子弹的通知”,至于具体是谁干的,警方已介入调查,并会给居民一个交代。

网传“拆迁通知附带一颗子弹”   2010年7月下旬始,百度贴吧、天涯社区和红网论坛,出现一篇题为《呼和浩特拆迁通告附带一颗步枪子弹》的曝光帖,并附带一张“拆迁通知”的照片。   

此“通知”开头写到,“凡居住在毛纺大院的住户,必须于我公司规定的拆迁期内,即2010年7月31日前来我公司办理拆迁手续事宜。”接着话锋一转,“通知”说到:“对于抗拒本通知,拒不搬迁者,原第三毛纺织厂职工王就是你们的榜样。”“对于2010年8月15日后仍继续居住在毛纺大院,对抗指示、拒绝搬迁的钉子户,本公司将为每位住户赠送一份礼品”。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通知”的左下方,用白色胶带贴着一颗暗黄色的子弹,右边落款是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公章,日期为2010年7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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