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的人大拟废除十三种罪名的死刑,同时对于贪污受贿罪要不要废除死刑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于是,网络上此类讨论甚为激烈,正反两方面的言论皆林林总总。以笔者看来,对贪官贪污受贿要不要废除死刑一点现实意义也没有。
首先一点,中国的刑法规定对贪污受贿罪最高刑可判处死刑并没有对贪官有什么约束力。已经暴光出来的大贪官们几个人因为刑法有死刑的规定就不敢贪了不想贪了?原安徽省副省长贪污受贿不到五百万即被执行枪毙。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也被执行死刑。枪毙之后,中国的贪官们因为党的“铁面无情”而受到了教育了吗?中国的贪官就少了吗,从此不敢再贪了吗?在笔者可以观察到的现实来看,枪毙贪官几乎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在贪官们看来,被查处只是政治路线没站对,只是自己运气一时不好的缘故。几乎百分之百的官都是贪官,为何自己就不贪了呢?
其次,因为没有了死刑,贪官们就更贪了吗?不太会。凡贪官,他就是要贪,就是要以既往的形式在贪,按照一定的速度一定的规律在贪。贪官们往往都养尊处优,不要说枪毙,就是坐牢也是他们承受不了的。他们贪主要是出于不可能被查处的考量。而在中国,贪官们普遍认为法律是不如政治可靠的,只要中共还这么腐败,就没有摆不平的事儿。即使出了什么事,只要肯花钱,什么反贪局纪委都可以摆平的。为此,许多贪官提前买关系,提前与更大的官与纪委、检察院搞好关系,一旦有事就花钱疏通。贪官们把钱送给了上级上上级的主官,那么关键时候,大官的一个电话不就解决问题了吗?再说更大的贪官收了人家的巨款后,如不当保护伞,岂不是把自己给拖出来?所以,大家都坐在同一条船上,有难就得同当。目前的中国反贪是比任何一个朝代都难。封建王朝一个巡按即可反贪,可现在的中国呢?哪个高官说要反贪就可反贪?现在无官不贪,自己去反别人贪,那么不会自己被那贪官更大的保护伞给反贪了呢?所以刑法如何的规定对贪官贪的数额贪的速度贪的方式等几乎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要消除贪官靠的根本就不是刑法是如何规定的,而是一个好的制度。如果中国有了新闻自由有了言论自由,有了反对党,那么贪官们还敢那么肆无忌惮地贪吗?笔者相信在美国那样透明的社会里,即使对贪污受贿只有几年的有刑徒劳,恐怕仍然没有多少官员愿意去贪愿意去冒坐牢的风险。如果中共能够让反贪部门垂直管理,那么相信反贪的力度就大许多。一个地方谁腐败,这个地方的反贪机构不是最清楚吗?可是当地只能反小官的贪而不能反最大的官的贪,而最大的官往往是最腐败的官。人事都在他手里,谁敢反他?中共腐败到现在这种程度,连反贪机构垂直都不敢,说明什么呢?说明中共所谓的反贪只是欺骗老百姓的鬼把戏而已,根本就不想或不敢反贪。真想反贪,那就反共。把中共这个有史以来最贪最恶的大魔王彻底从地球上消灭掉,才有可能实现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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