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因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图)


郑少东曾在公安部排第12位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8月24日)以受贿罪名一审判处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意味着将不会被执行死刑,一般会在两年之后改判终身监禁。

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说,郑少东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和公安部部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共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据中国媒体报道,现年52岁的郑少东在1980年开始从警,曾指挥侦破了很多大案,而最让他得意的是1998年在广东省境内抓获香港歹徒张子强的行动。

郑少东随后一路升迁,在2005年出任公安部部长助理。但是,他在2009年年初受到“双规”,据信原因是他同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有牵连。

2009年年底,曝光一年的郑少东案传出初步的处理结果,中纪委宣布将郑少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据中国媒体引述所谓“知情人士”的话说,郑少东在案情曝光之后曾试图自杀。

原标题:中国公安部前高官郑少东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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