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下午4点多钟,我路过天津河北区法院门口时见到有人高举“冤”字。在法院人员用摄像机将围观群众和我一并摄入在内的同时就有围观群众抗议这种随意摄录围观群众的行为。此时,我为了真实拍下他们摄录我的场面。我就用相机拍下那个对我摄录的法院人员。突然10多名法警上来抢夺了相机并强行加我拖入法院内殴打。
这次我真的领教了他们打人是多么的内行。首先他们用穿着皮鞋的脚去剁我的脚面,而后打击我的肚子和颈部。这样一来即使有内伤也看不出来。我的胳膊被扭伤,转动头部时有眩晕的感觉,脚面肿胀的像个面包剧痛难忍的不能行走,当时估计是伤着骨头了,转天在医院拍片后诊断为脚部受伤之处为骨折。在欧打我的过程中一个120584的法警对我说:“我穿与不穿这身衣服(警服)弄死你老B(脏话)也不会有人知道,你信吗?”。我回答:信。(因为在特色的中国有不计其数的人在被自杀、被失踪、被洗脸死、被喝水死、被躲猫猫等死法)。
看看这天津如此的法院就能知道会有多少贪赃枉法的案件了。很显然,公权力是如何的害怕民众的拍照。随后我被带入室内装有铁笼的审讯室接受审问,此前他们已将手机搜走并索取了手机内的隐私内容。当时我曾多次向多名法院的人及属地公安人员显示我的脚伤并问如何处理?而他们对我的脚伤一直是不予理睬。晚7:20左右我在被赶出法院后两次向110报警要求备(立)案,然而,属地鸿顺里派出所的答复是:“在法院里面发生的事情,派出所对法院没有执法权”。随后我说:如果我在法院里把他们的人杀了,派出所对我也没有执法权吗?警察无语....。
被撕破的衣服
被打骨折的脚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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