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全国截至6月共有近22万宗破产案,其中华人破产案占12%,有官员分析称申请破产原因多与无法偿还贷款有关。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8月3日报道,马来西亚全国截至6月共有218,561宗破产案,其中华人占了26,805人,有官员分析指出,申请破产的原因有七,多与无法偿还贷款有关。
马来西亚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3日指出,根据报穷局登记的80,348宗破产案中,巫裔有31,950人,占总人数的39.76%;其次是华人有26,805人,占总人数的33.6%,然后是印裔7,661人,而其他种族的破产人数则有13,932人。
若按性别区分,刘伟强说,报穷局登记的破产案中,男性有59,545人或占总人数的74.48%,女性则有20,503人。
刘伟强8月3日在回答民主行动党上议员拉玛克里斯南问题的书面答复中指出,国人基于以下7个原因申请破产:
1.无法偿还汽车贷款;
2.无法偿还私人贷款;
3.无法偿还商业贷款;
4.无法偿还房贷;
5.无法偿还信用卡债;
6.企业担保及社会担保;
7.其他原因,包括拖欠所得税及教育贷款。
他表示,政府通过报穷局协助,如制定伸缩计划及修订报穷法令,借此减少破产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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