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仇子明揭露内幕却被警方通缉的忧思

截至7月28日,一则针对记者仇子明的通缉令,已进入全国公安的内部信息系统长达5天。作为《经济观察报》社驻上海记者站的记者,仇子明在他所供职 的媒体上发表了有关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内幕的系列报道。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则通缉令由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7月23日签发。因为这则迅速通达全国的通 缉令,仇子明被列为“刑拘在逃人员”。凯恩股份,是遂昌县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中国青年报》7月29日报道)最新消息表明,丽水警方以程序不当为由撤 销了遂昌警方的通缉令。

因为在权威媒体上揭出内幕,《经济观察报》的记者仇子明上了通缉令,成了通缉者——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眼中的“刑拘在逃人员”,如是的一则消息 传来,不能不令所有的新闻媒体感到心惊肉跳。

按照通常的道理,一个人上了通缉令,警方必须有确凿的证据,那么遂昌县警方的证据是什么呢?相信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因为遂昌县警方仅仅是因为凯 恩股份向他们报了案,而无巧不成书的是,凯恩股份又是该县惟一的一家上市公司。如是的一连串关系叙述出来,人们自然不难想像,遂昌县警方会站在谁的一边。 看看遂昌县警方连基本的通缉程序都不遵守,仅仅听信了凯恩股份一家之言,而不去征询另一当事人——《经济观察报》的说辞,就完全能看出,就算是事后证明仇 子明的报道是正确的,该县警方依然要通缉这名揭内幕的记者。

或许遂昌警方在发出通缉令时,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凯恩公司虽然向该县警方报了案,但凯恩公司董秘田智强称他们将坚持对仇子明恶意诽谤、诬陷 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这意味着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自诉案件,如果凯恩公司不上庭起诉,那么此案便不成立。何以未见凯恩公司起诉仇子明,遂昌警方便急匆匆地 发出了通缉令?

当公权力不分青红皂白就明显地站在利益集团的一边时,这样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遂昌县警方对仇子明发出的通缉令,无疑让人们看到了这一不良的倾 向。实际上,类似的例子还屡屡发生过,此前发生的多起诸如进京批捕新闻记者等案例,已经证明了一名新闻记者要想写出一篇揭内幕的新闻,要冒多大的风险。这 个风险,恐怕不仅来自于被揭内幕的公司,还来自于与该公司有着密切关系的警方。

我们如何去想像,一个地区的警方,可以仅仅听凭一面之辞,便对记者发出令人不可思议的通缉令?我们也完全可以想像,倘若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都对仇 子明式揭内莫记者报案,当地警方不做任何调查便发出通缉令的话,那么今后上市公司的内幕(严格说就是黑幕)由谁来揭开?倘若新闻记者动辄就遭到地方警方逾 越程序的通缉或是批捕,那么存在于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中的黑幕,又该由谁来揭开?广大股民的利益又该由谁来保护?

出于不愿进去的理由,仇子明自己潜伏起来,但遂昌县警方发出的通缉力的效力依然还在,虽然丽水警方于29日撤销了通缉令,但显然,撤销对记者的 通缉令不是个结束,而仅仅是个深刻反思的开始。丽水警方当与遂昌县警方一道反思,为何单单凭着企业的一面之辞,有关部门就发出了对记者的通缉令,为何公权 力在程序不当的前提下,就充当了企业的打手。显然,这一问题更值得当地警方认真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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