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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被横幅”(组图)

作者:倾听远方  2010-07-10 03:3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这是市委门口的横幅,有“国泰民安”


这是重百大楼的标语,一样的“国泰民安”

今日文强被处决。

文强被打掉,是好事,文强被处决也是好事,想他这样的人犯下如此罪行,这样的结果也是罪有应得,我们应该相信法院的判决。

新闻称,半小时后,市民分别“自发”地在高院和市委门口拉开横幅,还燃放鞭炮以示庆祝。看横幅内容, “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击黑恶的重大胜利”、“文强死百姓欢重庆安”、“贪官亡冤魂安党英明国昌盛”、“处决文强是重庆市打黑除恶的重大胜利”等等,这都不是一般市民所能轻易拟出的,再看这些横幅的制作,这样精细的高质量的横幅,不是随手写的,而是专业的丝印横幅,其效果比那些专业上访户、比马尾法院门口那些真正的市民的作品要好很多倍……于是我怀疑这是一件“被横幅”的事件!

我的理由如下:

一、 文强这样的大官被处决当然是秘密的,高院公布消息的时间大约是上午10点半左右,而不到半小时有这么多横幅在不同的地方拉出来,要么说明这些制过程神速,要么说明有人事先知道,制作神速说明重庆广告业的确发展很快,而事先有人知道则说明重庆的保密工作有待提高!

二、 看横幅内容,除了“百姓欢重庆安”这样的话一如既往继承了官方媒体的言辞之外,其他的几幅都属于强心针之类的话。既然文强案始终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进行的,为何没有一幅是说到法律的,这就让人不明白,处决一个罪犯到底是司法的胜利、法律的胜利还是裆的胜利了……

三、 相同内容的横幅在市委和高院门口同时出现,真是体现了群众所见略同。但是根据我当长期“口号要统一、标语要统一”的宣传逻辑,这就难以确认那到底是群众所见略同呢还是这本身是一个“规定动作”……

四、 重庆目前正在大规模整顿市容,莫说在公共场合放鞭炮,拉横幅,就是维持生计的小摊小贩都被赶到不可知的地方,报刊亭也在一夜之间被拆除,而今居然有人在市委门口拉开横幅遮挡了半个马路,联系前几天奉节县有人因为不满强拆在树上生活被以妨碍交通入罪被捕,那么这些横幅连市委门口都堵完了,算不算妨碍交通呢?很纠结!

借民众的名义行使个人的霸权,往往有效,但一点也不新鲜,相反其拙劣之处一眼就能看穿。有点着急地制造深得民心的假象,这个我能够理解,但政治智慧的体现和手段分寸的拿捏我则不敢苟同!“被横幅”事件在今后的日子里肯定会成为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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