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财产来源不明 广州一“小官”如何变“大贪”
7日,广州市江高镇原党委书记刘炼华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刘炼华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境外存款罪。
作为基层党委的"一把手",刘炼华手中的权力究竟有多大?权钱交易背后潜藏着怎样的监管漏洞?记者通过调查走访,一个"小官"变成"大贪"的贪腐之路昭然若揭。
镇党委班子三分之一成员涉案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08年,刘炼华担任广州市白云区神山镇党委书记、江高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负责镇全面工作的职务之便涉嫌受贿人民币140多万元、港币20多万元,并有12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记者调查发现,除刘炼华外,江高镇原镇长唐智、原副镇长钟铁军、原副镇长马加、私企区管委会原办公室主任谭汉理、私企区管委会原办公室副主任张汉明也因涉 嫌贪腐,被白云区纪委先后查办。其中,刘炼华、唐智、钟铁军、马加均为江高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刘炼华在接受白云区纪委调查时已调至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局任局长一职。
白云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江高镇党政领导班子共有12名成员,此次涉案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一,这说明在当地基层,民主氛围遭到了严重破坏。就在这起窝案浮出水面之前,社会上一度传言,刘炼华和唐智工作不和。但耐人寻味的是,二人在以权谋私上都会给足对方"面子",保持默契的"合作关系"。
经白云区纪委调查,刘炼华等6名镇领导干部的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都与江高镇私企区的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承包有密切关系。其中,唐智涉嫌受贿287万元,已于2009年底在广州中院受审。其他涉案人员也移交检察机关,等候法院开庭审理。
受贿手法隐蔽、善钻法律空子
据白云区纪委介绍,刘炼华受贿多年却没有败露行迹,主要是因为其手法隐蔽多样,善钻法律的空子,这种狡猾的方式也体现出基层党政领导贪腐的新特点。白云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纪委调查阶段,自认为受贿手法"天衣无缝"的刘炼华,长时间不肯交代犯罪事实。但办案人员却在他家里的鞋柜、天花板、床底下发现了大量来源不明的现金。
手法一:以租代售,变相卖地,收受承包商贿赂。江高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江高镇,曾是广州市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的"私企区"变成了刘炼华等人中饱私囊 的"筹码"。由于体制改革,"私企区"的管理由市里移交到江高镇政府,并成立私企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想在"私企区"有偿使用土地,必须经过江高镇政府和私企区管委会的同意。
据白云区纪委调查,2006年,广州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想在私企区内买一块面积约50亩的土地,该公司法人代表事先找到刘炼华,商量土地转让价格,在刘炼华的授意下,镇政府与该公司顺利签订了租售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刘炼华因此两次收受公司法人代表共50万元。白云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这种做法实际上 就是变相地卖掉政府的土地,但由于做得"巧妙"使刘炼华暂时逃过了法律的制裁。
手法二:化整为零,拆分工程,收受承建商贿赂。白云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工程项目标的超过50万元以上就必须经过招投标,刘炼华便想出了"化整 为零"的"生财之道",把一单大工程分割成土建、装修等若干小工程,再转包给各承建商,如此几经易手又捞取了更多好处。
有关部门还查明,2003年,刘炼华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一名姓彭的老板慷慨解囊,送给刘30万元。一个月后,这位老板又拿出20万让刘炼华装 修用。彭老板的慷慨并非没有原因,早在2001年,刘炼华就曾将一项造价1000万元的工程发包给彭老板。用刘炼华的话来说,这是"一单大工程"。
手法三:暗箱操控党委会议,用"合法程序"谋一己私利。据白云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刘炼华经常不忘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他召开党委 会议研究土地租售、工程承包,然后以"拍板"或"暗示"的方式让领导班子通过他的个人决议,把项目安排给事先找好的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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