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党反共不是罪

反党”是个什么罪?生活在非共产党国家的人肯定会说:没有这样的罪,从来就没有听说过世界上还有这么个罪名。西方民主社会,反对党的人士经常对执政党的意见与提出的政策提出批评,双方在电视上争得脸红脖子粗。

可是在中共这里,它想杀谁,谁就被说成犯了 “反党罪行”。“反党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反党反人民”、“反党反革命”等等,都被当成所谓的“罪状”。当然,根据不同的需要还会变换说法,如:“黑帮”、“右派分子”、“反动学术权威”、“旧社会的残渣余孽”或者“资本主义尾巴”、“资产阶级自由化”、“暴徒”、“邪教”、“搞政治”。一言以蔽之,都是“反党”。比如王实味、林昭、张志新、遇罗克……以及一批又一批的知识份子、有产阶层人士、宗教人士,以及上亿的法轮功修炼民众……,都因思想获罪,遭到残酷迫害、乃至被残杀。

即使在共产党内部也没有例外:什么“高饶反党集团”、“胡风反党集团”、“彭德怀反党集团”、“三家村反党集团”、“刘少奇、邓小平资产阶级司令部”、“林彪反党集团”、“四人帮反党集团”……曾经的中共首领林彪也情不自禁地说:“今天一小撮明天一小撮,联起来就是一大片。”

所以在中共的统治下,“反党”被说成罪,是一个不断变换着外形的无处不在地迫害我们中华民族几十年的大瘟疫,比萨斯更凶猛,比甲流感变种更快,它已经剥夺了成千上万的中华儿女的生命,是人世间绝无仅有的“中国特色”的大瘟疫。“反党”等于灭亡,而这个灭亡不光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还有你的家人;不光是你肉体的死亡的问题,还有精神的、名誉的彻底毁灭。

“反党”被中共搞得如此可怕、如此血腥,那么这个“反党”是个什么意思呢?我在各种词典上去查 “反党”这个词,找不到。到网上去查,也没有。但是在共产党的文件、标语、讲话、言谈中,“反党”一词则铺天盖地俯拾皆是,由来已久。

那么我们就试着用正常的思维分析一下“反党”这个词的含意吧:这个“反”,是不是“反对”的意思呢?“反对”不就是不赞成不同意吗?这么说来,这个“反对”也没多么可怕,是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不赞成不同意的事情不是经常发生的吗?比如在家庭当中,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兄弟之间,会不会经常出现谁对谁的做法 “不赞成不同意”呢?肯定有。古代的大臣们不也会对皇帝的决策提出反对意见吗?现在民主国家不是经常有反对党、反对派吗?任何人反对了别的任何政党都是没有关系的,这是你的言论自由之所在。因为反对一下谁实在是人的喜怒哀乐的自然状态而已,表达而已,反映而已,与吃饭穿衣无异。这有什么关系?人长脑子总是要思考的,长嘴巴就是要说话的,有文字就是要表达自己意见的,有法律就是要讲公平的。大家有理讲理,“子产不毁乡校”,上天给了大家这个权利,人人皆可用之,怎么能说是犯罪呢?就从人之常情上看:谁对你一有点不同意见你就把人家打成罪犯而后残害致死吗?都要把对方搞死而后快?如此作为还有人性可言吗?

《人权宣言》和《世界人权宣言》都宣布人人皆有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权利,有对政府批评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边不也规定人民有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的吗?这是全世界所公认的天赋人权。所以人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不都是天经地义的吗?

可是这些普世的价值观在共产党眼中就是必须被剥夺的,不赞同共产党的人就是犯下了所谓最不可饶恕的罪行。共产党所有的申请书、总结报告、招聘广告里都有这样的话:“拥护中国共产党……”谁要是自由其外的话,那么中共就要因你的“思想问题”治罪,以前就象张志新、遇罗克们一样被活活弄死(张志新家里的亲人连为她收尸都不行,还要被迫宣布和她划清界限),现在就象广大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到持续十一年的“名誉搞臭、经济截断、肉体消灭”。

如果我们仔细地查一下,数尽所有的所谓反党“罪行”,就会看清,不过都是些倾向于独立思考、清醒头脑的思想和言论而已,而且绝大多数是被强行的、用强盗流氓的手段定为“反党言论”的——有的是上纲上线“上”出来的,有的是革命大批判“批”出来,有的是捕风捉影“捉”出来的,有的是因共产党暴力斗争的需要“揪”出来的。共产党对人民、对中国社会作恶多端,但不允许人们反对这些罪行,不允许人们说出实话、说出真相。掩盖真相,维护“假、恶、暴”,维持中共强盗流氓的权利,这是中共本性所致,这才是中共一贯用残酷手段反“反党”的实质。

在正常的人类社会,言论、思想、信仰本身是不可能构成犯罪的;不认同和反对任何党都是正常的,反对中共也不是犯罪。这是正常人类的共识。西方自由社会国家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反对中共的,一提中共就自然而然的反感和排斥的,“共产党”被视为异类和瘟疫之源,我们能把这些国家的人都当作罪犯而去“肉体消灭”吗?

孔子说“三军可以夺其帅,匹夫不可夺其志”。一个人他自己想什么、说什么、爱什么、恨什么、赞成什么、不赞成什么,那不是人家个人的事情吗?人家又没有杀人放火抢东西,中共凭什么对人实行血腥残暴的“无产阶级专政”呢?中共教唆和纵容全民腐败,放着腐败、贪污、盗窃、绑架、敲诈勒索、杀人害命的不管,却专打专杀做好人有正义感的中国人,专门加害于老百姓的言论和信仰,这不是强盗流氓逻辑是什么?甚至到了随便找理由杀害的地步。更匪夷所思的是:杀害之后再平反,平反之后又杀人,这样一个腐败烂党、杀人如麻的刽子手还不应该反对吗?说白了,拥护共产党、不反对中共才是不正常的,是出于中共制造的种种恐惧。

在中国,“反党罪”的泛滥成灾,不仅仅是因为共产党党魁个人品质之邪恶,更是这个党的本质之必然。

“反党”根本就不是什么犯罪,反对祸国殃民的中共邪党是头脑清醒的体现,是正义之举、明智之举,是为国家为民族负责的表现。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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