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不曲:提起法律的武器向中共说不

南京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赞宁教授在网上传送吕加平有关江泽民二奸二假问题的文章,给了几个朋友,被国保非法传讯,抄走两台电脑还给他一个警告处分。遇上此事,许多人只有屈服认错保证今后不再犯规。然后,教授兼律师的张赞宁偏偏就不信中共的邪,于上周二向法院提出诉讼,控告鼓楼区公安分局,要求他们撤销有关的行政处罚,并向他道歉及作出赔偿。看到张教授的举动,不觉为其骨气赞叹,为其智慧叫好。

首先,中共公安的做法才是违法行为,是被中共自己的法律所不容的行为。张教授只是向几个朋友转发吕加平的文章。既然中共是以行政处罚,那么就说明张教授的行为是违反了哪条行政法规。但是翻开中共的有关行政的法律,哪条规定张教授的行为违反了什么?如果翻开江泽民的臭底是违反了什么,那么现在网络上好多评论毛泽东的行为揭露毛魔王的流氓本性的文章,是不是也违反了什么?看看中共的法律,好象没有一条对中共过时的领导者说什么揭了点什么能够构成违法或犯罪。如果揭露王明、李大钊的什么文章是不是也违反了什么?那么,无非就是因为江泽民还健在,还有些死党掌握着权力,然后就可以通过私下的关系来整治张赞宁教授,利用公权来打击遵纪守法的人。这样的话,违法的是谁,不是很明白不过的事情吗?

其次,中共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让张教授屈服,既达到禁锢张教授思想的目的,又杀鸡儆猴。如果中共还能清廉一点,能够真为老百姓做些什么好事,那么,一定有人会听党的话,一定会取得一些人的支持的。但是,中共全党腐烂,全党鸡鸣狗盗,全党思想不正,那么谁乐意听从中共的。特别是如张赞宁这样有骨气的教授,更是不屑于中共的。中共对张教授的处罚,只能激起张教授深深的反感。所以,张教授对中共说不!

第三,中共对张教授无可奈何。其实,只要对中共有理有节,中共还真没什么好办法。如张教授这样,中共地方当局能奈他何呢?他不违法,他传播的是前领导人的肮脏事,他没有哪一点违反法律。那么,中共能怎样呢?当然如高智晟一样,对中共发动那样的揭露,个人及全家所要付出的代价太高了。但是,对中共搞一些“擦边球”,如张赞宁教授这样的“边球”,中共既疼,但又摸不出疼在哪,难受但又无可奈何。建议与张教授有同等经历的人,尽可采张教授这样的起诉方式来对付土共。

共匪能有几日的天下,此时如张教授一样拿起对付土共的武器,那么至少在土共跨台后有一些自豪的资本。特此声援、支持张教授张律师的伟大壮举!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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