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访民可以告御状

古代的老百姓有福啦,不仅可以击鼓鸣冤,而且还可以告御状。专制政体下,冤狱时有发生,上访现象也常见史书记载,将状告到皇帝面前,历代都有。

所谓告御状就是平民百姓将申诉信直接送皇上,或在皇帝出巡时,拦驾递上申诉信。既然是需要皇帝亲自处理的案件,当然是涉及重大冤情的刑事案,或者是事关民生的民告官案件,像偷瓜摘葫芦之类的小事就不必麻烦皇帝阁下了。

皇帝阁下对访民的“越级上访”,不仅不能心生厌离,还要从制度上保障子民的上访权利。大明朝朱元璋先生就曾规定:庶民可直接向他反映情况,任何官员不得阻拦。清王朝明文规定,各部门不得扣压平民的上书。访民只要理由正当,拦路告状也是可以的。康熙帝一次南巡时,苏州一位士民就曾拦轿上书,要求减轻苏州百姓税收负担,康熙帝停轿御览,当即下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减免税收。

尊重上访者,认真处理其申诉,在中国古代是一个传统,不是个别帝王这样做。即使是政治特别黑暗的元朝, 告御状也不会被视为“非法”,上访者会受到保护。

元顺帝时,公元1345年冬,朝廷派遣朝员王士宏等“宣抚诸道,问民疾苦”。这些钦差每天花天酒地,哪管民间疾苦。江西一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黄如征出于义愤,不远万里赶到京城拦驾上书。他在信中举报说:朝廷派往江西、福建的官员早被当地不法官员腐蚀收买,成了他们的保护伞,建议元顺帝惩处那些贪官污吏。元顺帝“亲览其书,喜见于色”。为保障上访者的人身安全,顺帝特意吩付身边的大臣,安排黄如征住进招待所加以保护。几天后钦授黄如征为“江西等处儒学提举” 并命侍卫护送出京。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隐,黄如征没有接受任命,悄然返乡。至于王士宏等钦差,虽未受到严厉处分,却因官誉不佳,此后一直未予重用。

古代有古代的情况,现代有现代的情况,但尊重上访者的权利,古今同理。

上访不仅可以让政府直接了解民情,碰上英明的皇帝,甚至可以促使国家向文明靠拢。历史上就曾经有过皇帝从谏如流、因上访废除恶法的记录。汉代缇萦上书救父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缇萦的父亲淳于意医术精湛,声明远扬。由于一次误诊,地方衙门给他判了“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膝下无子,只生了五个女儿。在临行之时,他指着自己的女儿们骂道:“可惜我没有生下一个儿子,在关键时刻,一个有用的也没有!”几个女儿除了哭就是泣。最小的女儿缇萦情急之下,决定跟随其父到京城长安,设法搭救父亲。

一个弱女子,只身他乡异地,那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艰难困苦,可想而知。眼看父亲就要受刑,缇萦竟然想到直接给皇帝写信申诉冤情。上访信写得感天动地,其中一段尤其动人:“一个人如果被判处死刑,就不能复生;而一个人如果被判处肉刑,脸上被刺字、鼻子被削去或双脚被砍断,也都无法再生。被刑之人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任何机会了。如果父亲的冤案不能平反,我愿做一名官奴婢,替父赎罪。”缇萦的信很快便送到了汉文帝的手中。文帝看罢,被这个弱女子的孝行所感动,随即下达诏书予以赦免,同时下令废除了绵延千年的野蛮肉刑。

一个普通的百姓来到京城,竟然可以直接给皇帝写信,并由皇帝亲自办理,给访民一个说法。这种民情上达机制,今已荡然无存。告御状的情景,尔今难再,我们只能在电视剧里过过眼瘾,发发怀古之幽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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