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领班员监督卫兵查验子弹
【看中国讯】近日出台的新《内务条令》规定:“担负哨所、营门、车(炮、机械)场、阵地、发射场、机场(库)、码头等场所和武器、军械、油料、毒剂等重要仓库警卫任务的卫兵,必须配带枪支、弹药。”
据悉,过去营门卫兵配带枪支、弹药视为安全隐患,要求卫兵弹匣里一般不装实弹,带班佩带的手枪套往往也是空的。
北京军区某部领导表示:“卫兵枪弹结合后,机关和营、连干部每天不定期检查哨位,枪、弹是必查项目。”
该部还在营门、弹药库、兵器室都安装了“电子眼”,由作战值班员24小时实施视频监控。
此外,该部还专门就哨兵防袭击进行深入研究,拟制了详细的应对方案。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发布 6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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