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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环保人士遭重判 司法当局涉嫌伪造证据(组图)

 2010-06-25 16: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1


嘎玛桑珠星期四被判刑15年

自由亚洲电台:藏族嘎玛桑珠被判15年将上诉

藏族环保人士嘎玛桑珠,星期四被新疆焉耆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重判15年,他当庭表示上诉。辩护律师浦志强当晚告诉本台,判决是该罪量刑最重的,准备上诉。

藏族环保人士嘎玛桑珠一案,庭审三日之后,周四晚7点30分焉耆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他的辩护人浦志强律师当晚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当晚七点开庭:“本来说是口头宣判,但过不一会,就把判决书拿来,罪名是‘盗掘古墓葬罪’,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嘎玛桑珠当庭表示上诉。”

浦志强说,整个审讯程序严重违法,包括刑讯逼供,不准证人出庭,做假等。而对嘎玛桑珠的量刑也是最重的。“他顶格判了,判的是这个中间最重的刑期,县法院单一罪名,没有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所能判的刑期最长就是15年,看起来还是有人要收拾嘎玛桑珠,不知道用一个完全没有理由的判决,说明什么问题。”

浦志强说,他曾要求法官允许嘎玛桑珠与妻子珍尕措毛会面,遭到拒绝:“我要求审判长能不能开恩,让他老婆跟她老公说上一句话,法官说不行,他夫人在台下大哭。”

嘎玛的妻子珍尕与本台通话时仍难掩悲伤,她说:“非常的不公平,为什么好人都这么难当,自己都想不通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我老公也说了,你们用假的证据也应该逼真一点,也不能露出这么多的马脚。”

珍尕坚信丈夫是无辜的,而他们所掌握的很多证据,证明当局的错误,宣判后发现没有用。

至此,嘎玛桑珠的哥哥,弟弟三兄弟共五名家族成员,均被当局囚禁。珍尕说:“姑姑家的儿子,还有舅舅家的儿子,已经五个人了,加上他,弟弟劳教两年,舅舅家儿子劳教一年半,姑姑家儿子到现在只知道被他们抓了,人不知道在哪里。”

42岁的嘎玛桑珠是西藏贡觉县人,2006年曾被中国的中央电视台选为全国年度慈善家,也曾被南方周末誉为“西藏天珠王”。嘎玛桑珠是西藏成功的商人,也是三江源环境保护基金会的创始人。今年1月在成都被警方拘捕,理由是在乌鲁木齐购买一件文物,被控涉及12年前的一起盗墓案。

藏族作家唯色对于这次判决感到法庭不公,也很无奈,她周四对本台说:“非常不公平,有这么好的律师,有这么正直的当事人,结果还是被构陷这样一种罪名,而且判了最重的刑,非常不公正。我心情也特别难受。”

唯色说,连日来,看到两位律师在全力为嘎玛桑珠辩护,但是一切关注庭审情况的人都看到律师对控罪的驳斥,无济于事,嘎玛依然被重判,因此她相信:“再上诉的话也没有可能改变,这个机率是非常小的”。

记者发现,在珍尕的搜狐博客上,关于嘎玛被刑讯逼供的文章,已被屏蔽,出现“已隐藏”的文字。


嘎玛桑珠的判决书

德国之声:噶玛桑珠遭重判司法当局涉嫌伪造证据

本周四(6月24日),藏人噶玛桑珠被新疆焉耆法院判处15年监禁,罪名是“盗掘古墓”。案情发生在1998年,当年调查结果显示噶玛桑珠无罪。这个“陈年老案”为什么又被提起,噶玛桑珠究竟为何被重判呢?

早在1998年3月,噶玛桑珠就因为涉及一桩偷盗古墓案件而遭到调查,理由是,作为文物商人的噶玛桑珠购买了一些艺术品,其中部分物品被怀疑是盗墓赃物。但是,当时的调查结果显示,噶玛桑珠并不了解这些文物的来源,也并未唆使他人去盗墓,所以司法当局并未对其做出判决。然而,2010年,这起案件突然重新开始审讯,而一审结果是,噶玛桑珠犯有"盗窃古墓罪",判处15年监禁。

唯色:噶玛桑珠热心公益触怒地方当局

藏族作家唯色认识噶玛桑珠已经十几年,在她看来,噶玛桑珠不但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还热心地方,关注环保,做了很多帮助乡里,救助百姓的事情。唯色表示,噶玛桑珠此次获罪另有原因,而所谓"盗窃古墓"只是当局使用的一个借口,真实原因是噶玛桑珠的两个弟弟由于从事环保活动,批评当地政府官员捕杀珍稀动物而遭到报复,噶玛桑珠为他们打抱不平触怒了当局。此外,还有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也被加到了噶玛桑珠的头上,"比如当地政府有一个退耕还林的政策,在此过程中,对当地村民的经济补偿资金是非常多的,但实际情况是补偿款没有到村民手中,而是被官员贪污了。他们家乡人这些年来不断上访,我看到的上访材料中看到有关官员破坏环境,贪腐行为的内容。当地官员认为,这些老百姓连一句汉话都不会说,怎么会有能力跑到北京上访?他们就认为所谓的'背后主使者'是噶玛。此外他们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杀一儆百',让当地的藏人知道维护权益上访的下场是怎样,所以对噶玛判刑非常重。"

律师表示司法机关涉嫌伪造证据

唯色认为,司法当局罗织罪名,构陷噶玛桑珠,而本案辩方律师浦志强所提供的信息也印证了这一观点。长期从事维权律师工作的浦志强表示,当地司法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涉嫌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折磨嫌疑人,使得原本体重90多公斤的噶玛桑珠现在只有75公斤。此外浦志强律师还透露,公诉方提交证据中有一份所谓"最关键的证词"来自当年盗墓案的主犯、被判无期徒刑的阿不力孜·克来木,但是正是这些关键证词中出现了极大的破绽,"被羁押的人身上应该是没有笔的,不是说自己带个笔到那里都自己签字。(被关押的嫌疑人)身上应该是什么都没有的,往往是侦察员用什么样的笔来记录笔录,就会用什么样的笔来给对方签字。当年的侦察员是用钢笔写的笔录,而阿不力孜·克来木是用黑色的签字笔签字的。而且在几个月的审讯过程中,他用的是同一支笔签的字。你觉得正常吗?"

目前,辩方律师已经提出了申请,要求启动非法证据审查程序,排除非法证据。但是司法机关是否会做出回应,目前仍不明朗。浦志强律师表示,在采取司法步骤的同时,还将在网络上公开他所掌握的有关案情资料,以诉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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