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拓展“投资移民”的投资范围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22日宣布将修订《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修订后投资范围将从目前的房地产、金融资产扩大到与投资相连的保险产品,修订后的入境计划将于今年7月6日生效。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去年与保险业界商讨后,同意把《证券及期货条例》下“集体投资计划”类别的相连保险产品纳入获许投资资产。

根据2003年10月27日推出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者只要符合五个条件就可以申请香港的居留权,即年满18岁、提出申请前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的净资产、递交申请前6个月内向获许投资资产类别投入不少于650万港元、在港及其居住地无不良记录和能证明有能力养活自己及受养人。

特区立法会保险界议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投资相连保险产品,是指在保单之下包含一篮子基金或股票投资,组合可根据客户需要而定。他表示,新措施能为香港保险业界带来商机,同时增加投资来港的渠道。

据悉,自《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2003年推出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已累计批准7140个投资入境个案,涉及投资总额超过500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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