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背后的“伟哥”

近日,《广东中山女市长被双规据称家族财富达20亿》一文,引起人们的极度关注。此文之所以能走红网络,是因为文中曝出了鲜为人知的信息,给人以猜想、质疑的空间。如: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只有小学文化、却有党校研究生的学历,凭什么?李启红家族财富保守估算达20多亿元,以权谋私却无人监督,组织上是否失职?是谁给了李启红从工人到市长的 “传奇”经历,其背后的推手是什么,是否站着“伟哥”?

说真的,笔者看了此新闻,当时就被震惊了,因为女市长李启红不平凡的经历,让笔者感到她的背后肯定站着一些“伟哥”,犹如石家庄造假女书记王亚丽的背后站着众多“干爹”一样,才会有如此顺水的仕途。否则,仅凭小学文化的李启红,又有几人会信她有如此大的能耐,从工人干到市长的呢?

那中山市女市长李启红的背后会有哪些“伟哥”呢?为了解开此谜,笔者认真研读了相关新闻,查找了相关资料,终于找到了李启红背后那些“伟哥”的足迹。

报道中这样写道:1954年4月,李启红出生于中山县石岐镇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 14 岁的她读完小学,就到镇上的藤草工艺社做工人,编织草帽等。当时,有个南下的干部看上了李启红,开始极力扶植她。15岁李启红就成了革委会委员。16岁,李启红出了工厂,径直成为石岐镇中区朝阳居委会主任。据称,当时这个年轻而有朝气的小姑娘,长得并不算漂亮,但她性格开朗,讲话声音非常好听,而且皮肤极好,很讨人喜欢。

看完以上文字,大家可能都明白了,对李启红来说,人生道路上和仕途上遇到的第一位“伟哥”,就是文中所说的“南下干部”了。这就象王亚丽遇上王破盘认他做“干爹”一样,才有日后的造假仕途。当然,李启红的身份是不用造假的,因为,她的身份本来就是工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工转干”只要领导一句话,填个表,报批一下就完事了。所以,第一位“伟哥”的出现,为李启红今后的仕途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此后,李启红也没有令这位“伟哥”失望,在仕途上稳步前进。1974年,20岁的李启红从居委会进入古镇公社做干部;1975年,21岁的李启红成为石岐镇党委副书记兼烟墩区党总支书记、办事处主任;1983年12月,中山获准撤县改市,石岐镇建制撤销设烟墩区,次年李启红升任烟墩区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988年 1月,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1990年至1997年,李启红从中山市妇联副主席做到主席。

按理说,步入43岁的李启红,其仕途应该是暗淡无光的。原因是: 1950年12月出生的陈根楷,比她仅大4岁,已于1998年2月就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之职;而和她同年的崔国潮,也于1996年4月就任中山市委书记。可以看出,陈根楷和崔国潮比市妇联主席的李启红职务都高几级,是符合干部年轻化的要求的。所以,从《干部任用条令》来看,已是43岁的李启红,如果没有“奇迹”发生,其仕途的升迁也就无多少希望了。

然而,就在“山重水复疑无路”之时,李启红的第二位“伟哥”出现了,她的仕途从此峰回路转,进入 “柳岸花明”的升迁期。1997年,43岁的李启红从中山市妇联主席的任上,被提拔为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换句话说,李启红的这一跳,是其仕途上的“质的飞跃”。因为此时的李启红,其身份是“市委领导”,与其在市妇联的主席身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此后不到二年,李启红又实现了仕途上的大前进,被提拔为中山市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五年后的2004年,她被提拔为中山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党校校长;二年后的2006年,52岁的李启红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中山市的市长,是继陈根楷之后的又一位“本土市长”,但此时的李启红,比陈根楷和崔国潮任“一把手”时的年龄都要大得多,无形中也彰显了“伟哥”在她仕途上的作用。

或许有人会问,那李启红的第二位“伟哥”究竟是谁呢?他怎会有如此大的能量,将一个既没文化,又不符合干部年轻化要求的李启红提拔到市长这样的重要岗位上?为了解开此结,笔者查遍了广东省的官场,将当年的广东省委领导,番了个遍。原来,让李启红前途重启光明的“伟哥”不是别人,正是2009年4月落马的广东省前政协主席陈绍基。众所周知,1945年9月出生的陈绍基是广东中山市人,与李启红、崔国潮、陈根楷都是同乡,所以,笔者认为,陈绍基就是李启红背后的第二个“伟哥”。原因有二:

一、李启红的升迁与陈绍基任广东省委领导的时间相吻合。

大家知道,陈绍基:1993年5月当选为第七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1998年5月-2002年5月任第八届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2002年5月当选为第九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2004年2月,被补选为广东省政协九届委员会主席。2008年1月20日,在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广东省政协主席 。而李启红是1997年,从中山市妇联主席的任上,被提拔为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的,与陈绍基的任职是相吻合的。

换句话说,作为中山市人的陈绍基,能当上省委领导,无论是崔国潮、陈根楷还是李启红,都会将他当作“靠山”和“大树”来看待的。况且,陈绍基还是个腐败分子,玩女人,包二奶、养小秘都需要钱。所以,对陈绍基来说,不管是来自黄光裕的行贿还是来自中山市李启红等人的“笑纳”,当然都会来者不拒,多多益善了。更何况,李启红既是他的同乡又有求于他,这个关系还有什么打不通的呢?所以,对陈绍基来说,提拔李启红,那都是小菜一碟,不费吹灰之力的,而对于李启红来说,钱就是她寻找“伟哥”的法宝。

二、本土市长、市委书记的怪现象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大家知道,无论是 1996年4月就任中山市委书记的崔国潮,还是1998年2月就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之职的陈根楷,还是后来就任的女市长李启红,他们都是中山市人,这与党的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是不相符的。换句话说,是谁给了广东省中山市的胆子,让其明目张胆,公然违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不难想象,在中国如果没有省委领导这样级别的官员指使组织部门违规,谁有这样的本事呢?而在2006年的广东省委的领导班子中,陈绍基是个位高权重的老同志,且得到腐败同盟王华元的支持。试想,在如此背景下,省委组织部怎会不睁一眼闭一眼,听之任之呢?无法理解的“本土市长、市委书记”现象,还有什么解释不通的呢?

当然,也有人会不认同笔者的分析,认为笔者的分析是武断的、牵强的,缺乏根据的。但是,如果我们回想起腐败分子“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他们,在官场隐藏多年而不倒的事实,还会怀疑笔者的分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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