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严打”定为“7个月”的道理

【看中国记者骆山综合报道】自上世纪1983年首次使用“严打”以来,在1996年和2000年至2001年,又分别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打”,而在2000年至2001年的“严打”斗争中,还增加了网上追捕逃犯的“新世纪严打”,这次按照排序已经是第四次严打了。而对规定7个月的严打期限,看中国记者综合了著名门户网站众网友的高见,看法如下:

**“天上人间”装修的工期。

**真希望中央政府哪天出台一政策:中国将对贪官污吏展开7个月严打!!那老百姓们会强烈支持的。

**严打本身是对法治最大的破坏!

**社会治安是长久的事情哦。不是几个月都能搞好的。不知道谁想的。这7个月过了。又怎么办了。还有就要治本。从根本做起。改善民生。大家都不是愿意做强盗的。

**想严就严,想宽就宽,随心所欲。呜呼哀哉!

**天朝就爱搞运动

**法律中有一条原则,叫做【罪刑相适应】,大意如此,记得不是很清晰了,就是说犯同样的罪行,会受到接近相同程度的惩罚,而国内的严打,严打过程中捉到的犯罪分子往往会受到超过他的罪行的惩罚,很多小偷小摸也会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应治安拘留的,很多都被判处刑事责任,反推回来,就是说,【罪刑相适应】这条原则,是【空话】。

**什么都不要说啦,世博结束之日,就是严打结束之时.

**中国特色,久不久烧把火玩玩。

**一阵风的执政形式是很不好的.

**再一次清晰说明,我们国家法制还不完善~

**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地社会治安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是什么?地球人都知道

**强拆房屋的人,也是极端暴力犯罪。拆迁暴力谁来严打?

——兄弟,这次的严打可能针对的是有那种反对拆迁的“暴力”行为吧。你看哪次拆迁没有警察.之内的公务员

**看严打之后 能揪出多少头目

**哀莫大于心死!运动、行动、活动……管用?还是来点伤筋动骨的吧!

**贪污腐败怎么从来不适用“严打”一词呢。

**就是告诉大家,消停7个月。有事7个月后再办。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本文留言

作者骆山相关文章


近期读者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