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封闭 透明度3.21分
上海财经大学(上财)最近公布“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内容是有关中国31个省市、共341个部门(各省市11个部门)的2007年省本级行政收支及相关信息的透明度评估。
北京法制晚报表示,在提供正式答覆的109个部门中,只有18个部门主动公开部分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单位公布“津贴、补贴”与“出国费”。
以100分为满分计算,中国省级部门机关透明度的平均成绩只有3.21分,其中福建是唯一得分逾两位数的省份,以16.57分居第一。
西北的宁夏有9.97分、北京(7.27分)、广东(6.9分)紧随其后;江苏、四川等6省分只有2到3分,得分最低的是新疆和云南。
以部门来看,卫生、交通与财政部门的得分最高,工商、人大和政协垫底。
上财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兵表示,课题组采用的是低标准,离国际规范相差很大,但即使这样,各地得分也很低。
据中国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等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
但北京学者任星辉之前因为发现三峡建设资金运用数额前后矛盾,状告财政部,要求将工程资金信息公开,却被法院驳回,理由是“与其生产、生活及科研等需要无直接关联”。
参与起草这项条例的北大法学教授王锡锌认为,阻力主要来自官员观念。他认为,中国政府应把“条例”上升到与“保守国家秘密法”平等的法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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