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证实 美日台胜诉
路透外电周一引述美国贸易谈判代表署(USTR)及世贸组织(WTO)官员谈话,证实WTO小组委员会初步判决日本、美国和台湾在IT产品关税纷争胜诉,欧盟必须取消面板等3项IT产品的进口关税。
日本共同社最早于上周六(12日)报导此一消息。台湾、美国和日本于2008年7月向WTO控告欧盟,指控欧盟对面板、多功能事务机和电视机上盒等3项IT产品课征进口关税,违反世贸组织的“资讯科技协定(ITA)”。
USTR一名官员周一在华府表示:“我可以证实小组委员会认同台湾、美国和日本的所有指控。”该名官员要求匿名,因为这份初步判决仍在保密当中。有关判决的其他细节目前仍不清楚。
华府资讯科技产业协会负责全球政策的副总裁纽佛(John Neuffer)表示,如果台湾、美国和日本“确实胜诉,这将是一项有利创新、有利成长及有利就业的重要结果。”
他并呼吁欧盟“马上取消以往对ITA的扭曲诠释,取消相关产品关税,确实遵守ITA,以刺激全球创新及成长。”
WTO小组委员会是在上周五将初步报告交给会员国,在听取会员国的意见后,预计将在9月底之前公布最终报告。最终报告很少对初步报告做出重大修改。
此外,WTO布鲁塞尔总部一名消息来源亦证实,“初步报告表示欧盟的IT关税违返入会义务。”
欧盟执委会表示他们正在研究这份报告。“这是技术性、复杂的议题,”发言人克兰西表示。由于报告属机密文件,他拒绝透露更多详情。
欧盟一直认定19寸以上的LCD用于电视,应属于家电产品,而课征高达14%的进口关税,但台湾和美国等主要生产国家则坚持这些电脑监视器用的面板属于IT产品,根据ITA,应该享有“零关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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