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兵入关,明朝灭亡,确立了清朝统治后,便开始推行满人的结辫方式——即“半薙半留”的薙发制度。1645年,顺治发布上谕,宣布“今者天下一家,岂容违异?自今以后,京师内外,限旬日尽令薙发”。
汉人最初无法接受这一现实,因为《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且这样也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于是那些保持汉节、拒不降清的人,宁可丢了性命,也不肯屈从满人、剃去前颅之发。于是便有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有了“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说法。
“剃头令”的颁布,在令汉人不寒而栗的同时,却催生了剃头业这一新兴产业。“问项上人头多少,看老夫手段如何。”这可以算是剃头业发展史上最NB的广告了。随着汉人抵抗意志的逐渐消磨,对清朝统治的接受,剃头业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行业。走街串巷的剃头匠们挑一副挑子,一头是火罐,上面的铜盆盛着热水,旁边也有一根旗杆,但渐渐由挂“剃头令”圣旨变成了行当的标志;另一头是长方形的小柜子,小抽屉里放着剃刀、梳子等工具,放在地上便是顾客的坐凳。
作为一名剃头匠,需要掌握多种技能,诸如梳(梳发)、剃(剃头)、编(编辫子)、刮(刮脸)、剔(清眼)等。有的还会捏、拿、捶、按等按摩术。
对于清朝普通的百姓来说,是不可能经常护理发辫的,因此辫子不可能光滑挺直,所以常焦黄凌乱扭曲,又因劳作需要,常将发辫盘于头顶以免碍事。于是便有了“曲辫子”这样讥笑劳动人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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