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泸溪县检察院知法犯法

6月10日,本网信息员接到湖南省泸溪县因购买检察院违法处理车而出现交通事故,检察院却拒绝承担责任的受害人投诉材料。

泸溪县检察院在湖南全省警车整治期间违反上级要求,私自处理报废警车,导致三死两伤重大交通事故。2009年12月2号,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员会下发了湘政法[2009]4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警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有一条规定:无牌无照、假牌假照、套牌、喷涂警车外观制式但未办理注册登记一律按报废集中处理。 (博讯 boxun.com)



2009年12月3号,湖南省泸溪县政法委转发此通知。可是几天后的12月11号泸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国华打电话给谢申晚,将该单位应作报废处理的无牌无照、无强制保险、无安全技术检测的车辆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谢申晚。此车悬挂的警湘B004号牌照已套牌使用于新警车。谢申晚取车交款时间为12月11号,但检察院的收款收据上却将时间填写为11月份,目的是避开有关通知处罚责任,这明显为作假行为!

2009年12月18号,湖南省泸溪县白浦公路发生特大交通肇事故,李文华驾驶此车,搭乘谢申晚、覃东黎、黄用敬、戴仕刚四人,沿泸溪县白四线由浦市镇方向驶往白沙镇,在泸溪县浦市镇五果榴村路段,坠入公路右侧的粮田里,造成谢申晚(33岁),黄用敬(40岁),覃东黎(33岁)三死,李文华(32岁),戴仕刚(35岁)两伤。

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该事故作出李文华承担全部责任、肇事车辆无牌无照无保险的裁定。事故发生后,司机李文华已判刑。买主谢申晚死亡,家属多次找泸溪县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协商此事,检察长向宽宇、副检察长黄国华气势汹汹的对家属说:“此事与检察院无关、检察院没有任何责任!如果你不服,就去告去上访。告也没有用,你们上访到那里,我们就将材料寄到那里”。

因为此案责任单位的特殊性,从案发到现在近半年的时间仍未得到解决。倒卖报废车辆是违法行为,难道泸溪县检察院违反上级集中处理报废警车的规定,买卖报废车辆就没有错吗?是不是知法违法?

家属对此需要一个公道,请正义人士能帮帮死者家属,给家属一个明白,以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死者谢申晚妻子:杨婷,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民族幼儿园教师,联系电话:136374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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