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晓阳等的“求大同存大异”论可休矣!

近期,围绕香港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泛民主派议员要求取消功能组别,明确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实现“双普选”的时间表,否则准备投反对票。眼见此方案在 2010年6月23日极有可能被否决。“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从幕后跳到前台,就香港政改和未来普选问题向香港人民发出训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最终要达至普选,这是基本法明确规定的。但对于什么是普选,基本法没有做出定义”,这样就给中共留下“释法”空间,乔晓阳表示,按照他的理解,“‘普选’的核心内容就是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这是国际上通行的,不需要解释,“从历史上来看,‘普选’概念所强调的是不因财产、性别和种族等的差异而导致选举权的不平等”,但是却可能由某政党,某集团操纵或独裁。他接着说,“因此,通常所说的‘普选’,是指选举权的普及而平等”。那么他理解的普选是什么样的?他话锋一转,“不过,一如国际上的一般理解,有关选举的权力是允许法律做出合理限制的。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选举制度来实现普及而平等的选举权,这是当今国际社会的现实”,这纯粹是胡说八道,我们看看他们是怎么“做出合理限制的” ,首先普选拒不取消“功能组别”,并且有加强的趋势。什么是功能组别呢?

功能组别也叫“功能界别”《维基百科》是这样解释的:“在现有制度下,例如从事卫生服务界、教育界及社会福利界的组别,少数选民有权以个人身份投票的之外,而其他的团体票选举模式,即从事该行业的一般雇员及从业员则并不具选民资格。因此,大部份功能界别只能代表该行业中的小部份,如通常是雇主” ,也就是说,剥夺一部分人的选举权,由少数人来“代表”,其中大部分是有中共背景的,这和大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脉相承的,中共为什么热衷于此呢?因为所谓“代表”,是代表他们利益集团的,且人数少,便于操控,港澳台虽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强行控制,但可以收买,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中共的所谓法律都是含糊其辞的,即使文字严谨的条文,中共可以偷换概念,乱改定义,通过“释法”把他们的私货合法化,“普”字在汉语的解释是“广泛;全面”的意思,“普选”就是人人都可以选举的意思,一人一票,否则就不叫普选,即特定选举,包括共产国家的选举模式。

其次香港回归至今十三年,中共对于《基本法》赋予香港人民的普选权,采取拖延战术拒不履行,借口是(香港人民)从殖民地过渡过来,素质差觉悟低,要循序渐进云云,拿香港人民当傻子,即使是果真如其所云,选出个阿斗做特首,干的好了无所谓,干得不好,可以再把他选下去嘛,况且随时都可以弹劾,何劳你中共操心?你中共建政60余年,是地地道道的主权“国”,大陆人民素质如何,有没有普选?《基本法》明确记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什么叫高度自治呢?《基本法》定义的也非常准确,即除外交和军事,中央政府一律不得干预。你看看香港今日,各部门安插中共地下党员,如过江之鲫,大量收买港奸,“中联办”就是个间谍机构,是中共操作傀儡港府的看不见的手!如果香港实现普选,中联办就要失业,香港的民主制度就要对大陆人民起示范作用,这是中共独裁者们极度恐惧的,所以对于普选,从初一拖到十五,再从十五赖到下一个初一。抛出“2017年及2020年可以进行普选” ,这叫什么话?等到2017年或2020年,他又会“释法” ,“可以”普选没说一定要普选啊!

事关中共“核心利益”,以至于得了普选恐惧症,到了语无伦次的地步,乔晓阳和“中联办” 副主任李刚都训斥香港人民要“求大同存大异” !众所周知,双方问题协商的原则是“求大同存小异” ,就是基本达成共识,枝节问题保留下来以后商讨,所谓“大异”就是协商不果,没有共识,存谁的方案呢?泛民主派的?中共显然不干,也就是要把傀儡港府的方案强加于香港人民。

民主力量与专制强权的较量正未有穷期,《政改方案》被否决在即,看中共和港奸们还有什么新花样。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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