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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谭作人遭维持原判 香港民众抗议(图)

 2010-06-09 19: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7


香港民众2010年6月9日高举谭作人肖像抗议北京当局将其监禁


香港团体代表们在中联办门前要求立即释放谭作人,要求中国政府妥善调查处理四川豆腐渣工程,落实赔偿地震受难家属。(RFA)


2010年6月9日: 示威者在中联办外,要求释放谭作人。(照片由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执行秘书潘嘉伟提供)

中国成都法院今天驳回维权人士谭作人提出的上诉,维持监禁五年的原判。谭作人去年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及豆腐渣工程进行调查,随后被捕。中国司法部门就此认定他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谭作人的律师浦志强说:谭作人被判刑与他批评中共镇压八九六四有重大关系。

调查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后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的维权人士谭作人,就裁决提出上诉,成都法院今天维持原判,谭作人须要监禁五年。其代表律师表示,会与谭作人及其家人商讨,是否再向上一级法院以新证据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在香港,四十多名市民闻判后随即到中国驻港联络办公室外请愿,抗议法庭裁决,并要求当局彻查豆腐渣工程。

成都法院早上可谓严阵以待,有多名便衣人员手持通讯器材在法院附近街头戒备,到场声援的市民均被拒法庭门外,连破例到场的美国和德国领事馆人员亦不获准入庭旁听。期间,谭作人长女谭李畅在庭外拍摄时被公安带走,经律师交涉,在一小时后获得释放。

谭作人的代表律师浦志强其后在法院外向记者展示法院的判决书,当中指谭作人上诉原因不合理,加上谭作人的行为有危害性,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因此驳回上诉申请。

浦志强表示,整个上诉聆讯只有十二分钟,法官根本没有听取他的辩护辞和提问,整个过程违反公开审讯及公开宣判的原则,实在是中国司法的耻辱。

获准入庭旁听的谭妻王庆华形容,丈夫精神和健康状况良好,与丈夫挥手后,丈夫报以灿烂的笑容。她对裁决虽然不感意外,但亦确实令人不满,稍后会与律师商讨下一步行动。

在香港,四十名来自十八个团体的代表,听闻成都法院维持原判后,游行至中联办,他们拉着写上「彻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赔偿地震死难者家属、抗议维持原判」的横额,沿途高叫口号,抗议当局以言入罪。

五十六岁的谭作人,去年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及豆腐渣工程进行调查后数天被拘捕,于今年二月九日被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入狱五年,翌日即以「我无罪、我不服、我抗议、我上诉」十二字提出上诉,事隔四个月,法院才就其上诉作出裁决,其实已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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