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北美生孩子可能拿不到国籍了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美国众议院日前正讨论修改相关条款,取消赋予在美国出生的外国人公民权的权利。一旦这些条款被修改,可能再次引发移民问题的激烈争论。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这一修正案是内战期间通过的,以宪法的名义使奴隶拥有合法公民的身份。这种法律被称为“属地”原则。但是今天大多数欧洲国家都使用“属血”原则,即子女将依据父母的血统获得与父母相同的国籍。

目前美国众议院正在讨论修改相关条款的可能,如果议案最终在两院通过,美国也将步入“属血”原则的行列。由于此前亚利桑那州通过的“史上最严苛移民法案”在美国引发了激烈争议,任何改变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行为都可能演变成另外一场移民政策之争。

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修改必然遭致美国少数族裔的强烈反对,议案如果想在两院通过,困难重重。

背景

美国国籍怎么拿

美国国籍,指个人拥有美国公民的身份,享有美国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根据美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取得美国国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根据出生地原则而取得美国国籍。一个人只要出生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取得美国国籍,而不问其父母的国籍。但是,出生于外国驻美国使领馆的使节家庭的子女则不能够依此原则获得美国国籍。

2.根据血统原则而自动取得美国国籍。即只要美国公民在美国住过10年,而其中他们在14岁以后在美国度过满5年,他们在外国出生的孩子也是一出生就成为美国公民的。因此,关于美国公民的原始国籍,实际上是混合主义原则,即兼采出生地原则和血统原则,而以出生地原则为主。

3.因归化等原因申请加入美国国籍获批准后而取得美国公民的资格。

可以享受的权利:

1.能以美国公民身份为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申请美国永久居留权;

2.可以在各方面享受美国公民的待遇,如医疗保险、各类补助金、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3.去诸多国家享受免签证待遇;

4.在美国或在外国居住、旅行时,受美国使领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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