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政的证词—“六·四”伤残者

方政,男,1966年10月14日出生于安徽合肥市;1985年考入北京体育学院理论系运动生物力学专业, 89年毕业。

1989年北京发生以学生为主体的学潮及要求民主的示威运动,我当时为四年级应届毕业生。在学潮期间,我作为体院的学生会干部,积极参与、投入了这埸运动。89年6月3日这一天,我一直在天安门广场,从这天夜晚戒严部队在北京市区开始大屠杀,直到6月4日凌晨,我们始终静坐在广场纪念碑周围,当时各高校学生约有四千人。“六·四”凌晨2时许,从北京郊区冲杀过来的各路戒严部队汇集到天安门广场周围,在坦克开道及军队驱赶下,静坐的学生大约从4时左右怀着悲愤、沉痛的心情和平、有秩序地从广场东南角撤离纪念碑周围,当时我走在队伍的后面。从广场撤出的学生队伍经前门西大街西行(在北京音乐厅附近一条南北走向连接前门西大街及西长安街的路),然后拐上西长安街继续向西行。此时已近黎明,约6时左右,学生队伍靠西长安街左侧(南侧)行走在人行道及自行车道上。当我们刚拐上西长安街行至六部口时,突然从人群背后射出许多毒气弹,顿时在学生队伍中炸开了,有一颗就在我身边爆炸,倾刻间,一团直径大约2—3米的浓烟笼罩了我们。走在我身边的一位女学生,在毒气熏呛下,加上惊吓,突然昏倒了,我便赶紧抱起这位站立不稳的女学生向路边转移。正在这时,我发现一辆坦克正快速由东向西朝学生队伍冲杀过来,于是我奋力将这位女学生推向人行道边的护栏。一眨眼,这时坦克已贴近人行道边逼近我的身边,坦克的大炮筒仿佛就在我的眼前。我躲闪不及,就势滚倒在地上,但是晚了;我的上半身被夹在坦克两条履带中间,两腿不幸被坦克碾压,履带上的链条绞着我的腿及裤子,将我拖出了很长一段路,我奋力挣脱出来滚到了路边,但这时我已经昏迷了。以后的事我后来才知道,我是被市民及学生送到积水坛医院去抢救的,在医院施行双腿截肢手术。我的右大腿上部三分之一处高位截肢,左腿膝下5公分处截肢。

我在医院疗伤至89年6月24日,大约在6月11日,西城区公安分局对我进行了调查备案。出院回校后,我又继续受到校方长达几个月的询问和清查,他们要我对坦克碾压学生一事保持沉默,遭到我的拒绝。被我救护的那位女学生(本院低年级学生)在校方授意逼迫下令人失望地否认了这一残酷的事实。我由于不愿与校方合作,校方迟迟不给作结论,最后取消了我的毕业分配。但我当时并没有离开北京,1992年3月,我代表北京市参加了在广州举行的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并取得两项冠军,获两项远南地区最好成绩。后来,我因在北京生活无着,在一同乡大姐的帮助下去海口谋生,一直至今。

1994年在北京举办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我理应在全国选拔之列并代表中国参加这一国际比赛,后因我的伤残原因(“六·四”事件中致残)被无理取消了参加比赛的机会。此事在1994年9月5日的《纽约时报》有详细采访报道。

在海口的这几年中,地方公安部门一直把我当做监控对象。1995年5月底因有一些“六·四”民运人士来海口我处相聚,我的住所受到公安人员的无理搜查,所有人被拘捕,从此我的正常生活常常受到公安的骚扰,每隔一段时间公安人员就要上门盘问,给我在海口的生活及事业造成了很大困难。

伤愈后,由于久坐轮椅,腰背处有一些劳损,截肢的大腿神经也间歇地抽痛,非常痛苦。这一切都给我和我家庭的其他成员造成了不可估量伤害和巨大精神创伤。

方政  19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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