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器官移植罹癌

一名新加坡男子,在美国接受肾脏移植,没想到却从移入的肾脏感染癌症死亡,家属一气之下控告医院,法院最终判决院方需赔偿300万美元(约新台币9600万元)。

37岁的新加坡籍男子刘文森,2002年在美国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接受肾脏移植手术,没想到手术完成后,医生才发现捐肾的女子患有子宫颈癌。家属表示,当时医生还告诉他们,这并不危险,建议保留植入的肾脏。

家属一开始也同意医生说法,认为子宫颈癌是女性病症,不会出现在男性身上,因此接受医生建议。但几个月后刘姓病患身体出现不适,紧急重做肾脏移植手术,却仍在3周后因癌细胞感染死亡。

刘姓男子死因最终证实是癌细胞感染,也成为目前唯一已知,因为器官移植感染癌症的病例。

在法院上,主治医师强调,他当时已经明白告知病患和家属手术的风险,但病患最后决定保留,院方后来也持续监督病患身体状况,并无过失。

但法院最终判决,院方需负担过失致死的责任,并赔偿病患家属约新台币9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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