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后房价不降才怪
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10号文件)并没有明确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但按照惯例,除了公文转发,文件所暗指“部分城市”所在地区,应该有更积极的反应。
所以,北京、深圳、广州、重庆等城市就出台了实施细则。作为焦点城市的上海,再怎么推迟,5月底还是会将公布实施细则的。相信还会有一些省市跟随。
到目前为止,北京对楼市调控的实施细则,被认为是比国发10号文件更严厉。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每户家庭此后只能新购一套房。而深圳、广州、重庆等城市的实施细则,则被认为太过温柔。其中,深圳楼市的投资投机氛围是业内公认最严重的城市之一,但它的实施细则也主要是因地制宜地重复了国发10号文件的条文。
在贯彻实施国发10号文件这件事情上,现在看来北京市有些孤独。但愿上海市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能有适当的条款跟它相比肩。
这些省市为什么不学北京?换句话说,深圳、广州为什么不限购?重庆为什么不再提开征房产特别消费税?
深圳有关部门辩称国家调控政策已初见成效,无须加码。但我个人揣测,正因为深圳楼市投资投机气氛浓厚,所以,如果在对二套、三套房贷款和利率进行限制的基础上,再提出限购一套的措施,当地担心杀伤力太大,过犹不及,干脆回避。2008年深圳是全国房价跌幅最深的城市,楼市惨淡犹在眼前。
投机炒作气氛比深圳更严重的海南,其实并没有出台国发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只是在今年3月初出台了实施国办4号文件的意见,了无新意。同样,如果海南省提出限购一套的措施,那三亚、海口的楼市将因为无人接盘而一落千丈。这自然是深知楼市大跌创痛的海南各级政府不愿意看到的。
广州房管局称楼市信贷调控主要是银行的事,这话说得大致不差,但显然回避了为何没有限购的问题。我是这么想的:深圳都没有限购,广州就更没有必要限购了。
重庆没有在实施细则提及此前呼声甚大的房产特别消费税,不应奇怪。这是两回事。房产特别消费税至少必须经过中央政府部门(国务院或财政部)同意才可以征收,估计是上面的批文还没有拿到。而一旦批文到手,另行发文开征即可。不过,我有个疑惑,像房产特别消费税这种税种,是否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以后才能征收?
应该看到,地方政府总是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国务院文件当然是要执行的,但如何执行,以及要不要超水平发挥,却颇具艺术含量。今年全国“两会”前,各地纷纷高调宣布自己的保障房计划,而对其资金、土地细节却含糊其辞。同样,贯彻国务院文件,中规中矩,总不至于有什么错。说白了,房价要遏制,楼市要稳定,但是,楼市调整,土地卖不出去,财政收支的巨大缺口怎么办?中央财政又不拨钱。
不过,在我看来,倘若不想学北京,没有特别的条款可说,各地将国发10号文件转发就可以了,无须制定什么实施细则,召集各部门,抠字眼排次序,费神费力没必要。
但表态很有必要。不仅各地要表态坚决执行国务院文件,各有关部门也应明确表态。譬如,要不要对住宅开征房产税,准备得怎么样了,何时开征?财政部理应给一个鲜明态度。这是一个公共政策,早一点给公众一种明确预期,可以安抚人心,顺便也把小道消息灭了。
银行和税务部门的表态更重要。目前的楼市调控说到底主要是信贷调控。二套、三套房的限制当然要坚持,开发贷款要不要限制?预售款要不要专户监管?土地增值税要不要全面清理?即使各地都打太极拳,单凭这几条,地产商要再能坚挺3个月不降价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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