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晋名誉权案被告宋祖德公开道歉

中国已故著名导演谢晋名誉权案的两名被告宋祖德和刘信达终审败诉后作出公开道歉。

谢晋2008年10月18日逝世,终年85岁。

宋祖德和刘信达在博客中称谢晋死前曾嫖妓。

谢晋遗孀徐大雯随后对两人提起诉讼。

星期一(24日),宋祖德与刘信达向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交道歉声明,交付赔偿金15万元人民币。
“深感内疚”

被告在声明中说:“由于我们虚构事实、以假乱真,诋毁了谢晋老师和徐大雯老师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并使徐大雯老师的身心遭受重大打击,我们深感内疚。”

“我们保证以后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再作出类似的侵权行为。”

有报道说,法院判决宋祖德和刘信达侵害谢晋名誉权后,两人拒绝接受判决结果。

法官威胁要拍卖他们的房产和限制他们出境后,两人才改变做法。

他们承诺在20天内执行法院判令,在指定的10家媒体上连续10天刊登道歉声明。

谢晋在中国被誉为“国宝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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