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领导干部引发群体性事件将被追究责任

 2010-05-23 00: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广东省日前发布的有关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违法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它重大事件,将被追究责任。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中国新闻网报道说,广东省5月20号召开各级领导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广东省(关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采取违法措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对于群体事件处置方法失当或者不作为,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等20种情形将被问责。问责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

湖北随州的维权人士刘飞跃说,广东的这一规定将导致地方政府政府领导加紧对访民的打压,

“现在它以文件的形式对地方官员施加如此大的压力。主要我们认为它的出发点还是对民众维权抗争的行动,有一些民众他们参与了一些所谓的群体性事件,他们感到非常的不安,甚至感到恐惧。所以它才兴师动众的出台一个文件。对地方官员们施加很大的这样一个大压力。”

去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6项将被问责的规定,广东此次则将问责规定再度细化,并将问责范围扩大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刘飞跃认为,广东的这种问责制只是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是对老百姓负责。

“它要求地方官员不管是县也好,乡也好,要求地方官员妥善处置群体事件。如果说群体事件失控、扩大化、爆发的话,他要作为一票否决,要辞职或者是调离。它这样做所造成的后果就是官员们只有一个选择了,那就是对这些民众的维权抗争行动只能够层层加码,加大打压。 ”

广东省对被问责处分的官员,也列出了复出的条件,这些复出官员的职为可以是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说,要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关键要解决民众的各种诉求,而不是让各级领导对访民采取高压政策。

“实际上中共从中央它一直向下压,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对访民采取种种的压制和迫害。这个东西是十分明显地,你比如说前不久曾经说要把外地住北京的办事处要给撤销,各地的驻京办都不想撤走。当时威胁中共中央政权的一个理由是什么呢?如果撤走驻京办,将来对访民他们就没有办法。”

刘青表示,干部问责制的最好办法是让民众行使选举权和罢免权,这样,各级领导才能真正接受民众的监督。

“它这文件的中心实际上就是什么呢?就是你不要等民众聚到一起闹出事儿了,没有闹出事之前就要压住。如果压制不住,那么你们就要受到处罚。这个文件就是这个意思。”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