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广电总局发布新的电视剧内容审查条例

 2010-05-20 20:1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5月19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新的《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19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将于7月1日起施行,将替代旧的《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以及相关《补充规定》。新条例要求,电视剧不得有包括违反宪法、危害统一、泄露机密、煽动民族仇恨等11条禁止性规定内的内容。

新条例明确了中国官方对电视剧进行内容审查的实体和程序,并对内容许可、公示、播出管理、法律责任等作详细规定。

根据该《规定》,电视剧内容的制作、播出应确保正确的文艺导向,拍摄制作实行备案公示,并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出和评奖。

《规定》要求,电视剧不得有11条禁止性规定内的内容,包括违反宪法、危害统一、泄露机密、煽动民族仇恨等,并鼓励拍摄“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而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敏感内容的“特殊题材”的,应当出具省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在中国,电视台在播出电视剧前,应当核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规定》授权广电总局对全国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总量、范围、比例、时机、时段等进行“宏观调控”。

新的规定比较旧的办法更加严格。新规定要求,通过审查后,变更剧名、主要人物、主要情节和剧集长度等事项的,原送审机构应当重新送审等。

来源:法广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