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的公安部门出台一项新规定,对打字复印业主及顾客实行严格的实名登记制,以防止有人利用打字复印从事非法活动。
《拉萨晚报》星期二报道,拉萨市的打字复印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会议5月10号透露,为了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打字复印设施从事非法活动,拉萨警方将从源头上规范和管理打字复印业,公安机关将严格审批申请经营打字复印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打字复印业将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报道说,由拉萨市公安局三处带头,将尽快制定《打字复印业许可证》,严格审批申请经营复印业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资格。申请经营复印业的单位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申请的个人必须持有本地常住或暂住户口,并有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证明,才能向辖区公安机关申请经营打字复印业务。同时,申请经营的场所必须符合治安管理规定的条件。辖区派出所在上述申请条件齐备后,严格登记造册,方可发放公安机关《打字复印业经营许可证》和专用代号。复印业主在复印相关文件时,必须在复印件上印制专用代号。
总部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人权组织“国际声援西藏”的资深研究员卡尔德斯认为,中国政府在拉萨的这一新规定,是试图在西藏控制社会和信息传播的新手段:
“这其实是反映正在西藏发生的打击信息传播运动的症状。对西藏人来说,从事任何分享信息的活动都变得越来越危险。有人因此被抓去;也有因此失踪的。2008年3月拉萨发生抗议骚乱之后,一位80多岁的老人因为印制佛教经文而被判刑七年,这就是中国应对不同意见和信息言论自由的手段。显然这些手段不是一个有信心的政府所应该诉诸的手段。”
《拉萨晚报》的报道说,警方各辖区派出所和七县公安局要责成辖区打字复印业主严格实行复印实名登记制度,要求复印业主接受印件时,对单位托印的,应依据托印单位出示的凭证,登记单位名称、地址、经手人姓名、印件名称及数量;个人托印的,应登记托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编号及印件名称。
总部在美国纽约市的民间组织“支持自由西藏的学生”的主任丹增-多吉对拉萨公安部门的这一新指令评论道:
“这是一个很险恶的势头,这是中国政府在西藏之内长期以来激烈进行的指在打压言论和信息自由的运动的一个新内容。尤其是2008年拉萨抗议活动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拿出各种手段来打压藏族作家、文艺家、画家、宗教人士等。中国政府试图以这些打压手段控制西藏的每部电脑、每一个教室、每一个书店、每个人的头脑。但是这些手段最终是无效的。”
报道说,拉萨公安机关将定期对辖区打字复印业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改正。对未能按照要求登记而造成重大后果的,公安机关除对打字复印店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查封外,还将依法严肃追究复印业主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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