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难者的尊严
近日看到美国一则消息,一位女孩在租住费城房屋管理局所提供的公寓期间,因房屋发霉,不幸患上哮喘,继而病情恶化导致脑部损伤。尽管费城房屋管理局不认为他们在本案中有违法行为,仍拿出950万美元,补偿这名女孩。我相信每个中国人看到这则消息都会感到惊讶,美国的政府管理部门怎么如此慷慨和负责呢?
令中国人感叹的还有前段时间在美国发生的矿难事故。美国总统奥巴马亲自赶到哀悼会现场,念出每一个遇难矿工的名字。遇难矿工每个人获得一次性补偿金300万美元,另外还有5倍的年薪补偿(约35万美元)、家属子女的医保费用和所有子女四年大学的学费,总额约在400万美元以上。这个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按照煤炭公司的表示就是,“希望使遇难者家属此生不再为金钱烦恼。”
与美国人相比,中国人的生命价值如何?遇难矿工得到的补偿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看起来项目不少,但真正赔偿的只有人民币20—40万元,折成美元约3—6万元。按照中国大陆现在正常的生活和物价标准,这40万元除了能在一所中等城市买一处60㎡的小居室外,基本上所剩无几。死者的妻子如果不是年富力强或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就很难保障基本的生活,更不用说保障子女上大学的费用。今后的生活,他们将不得不面对金钱的烦恼。
与矿难职工相比,其它被致死致残的民众命运也同样悲惨。山西问题疫苗事件中首例被致残儿童的家长获得的赔偿额仅15万元。这个孩子整个肌体终生致残,本来应该按医疗事故赔偿,却在当局的暗箱操作下按疫苗接种后异常反应赔偿。这个假疫苗事件可能造成上千万人受害。三鹿毒奶粉事件中受害者人数上万人,但媒体报导,只有两例被公布死亡。其中一例死亡婴儿的父母收到的赔偿数额仅有20万元,并被强制要求不再诉讼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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