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极权制度下的毒瘤
河南商丘市的赵作海含冤11年后因为很偶然的原因得以清洗。此案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情节,那就是商丘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所说的当初因为公安移送赵作海杀人案时,检察院认为证据有问题,多次拒收案件,后来市委政法委召集公检法等共同研究,认为此案具备了起诉的条件,最后让此案得以起诉审判。很显然,此案中,政法委起到了一槌定音但很不光彩的作用。看过赵作海冤情的人恐怕都会对政法委心生讨厌。那么政法委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
政法委它完全就是极权制度下的产物,是人治、暴政的毒瘤。我们首先看看政法委里都是些什么人?相对来说,公检法部门从领导到干部都会具备些法律知识。特别是进法院、检察院的大门都需通过司法考试,而按笔者的观察要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一般说公安、检察、法院的领导,是从这些部门内部产生。那么政法委领导是什么人呢?一般就是其它政府部门的长提上来的。通常的模式是,市委书记提为省里的政法委书记,县委书记提为市里的政法委书记。那么这些个书记有几个是懂法律的。实际工作中,他们不仅不懂法律而且还常常破坏法律,比如非法强制拆迁等等。再看政法委里的成员,念过法律的没念过法律的一点儿司法经验都没有的,五花八门,什么鸟都有。如今的公检法人员尽管很腐败,但是至少还会有司法经验,而政法委那些人则基本上不懂法,更没有司法经验。由这些不懂法的人把持的政法委,它能干出什么维护法律的好事?但是,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下,协调案件是经常的事儿,而协调案件就是由政法委来协调,召集来公检法的人,然后共同研究,最后拍板呢,正是政法委那些不懂法的人。也就是说外行人最后拍板定调、定案。
从中共建政初的镇压反革命到后来的镇压反动会道门到反右到文化大革命,中国的冤假错案何止千千万万,而这个党委正是制造灾难的源头。如果说过去,几乎全中国人都被政治搞疯了,从而不讲法律,那么,中共所谓的拨乱反正之后、所谓的要依法治国之后,仍然无法无天。而如何无法无天,这个政法委就充当了这个践踏法律的协调角色。这些年,全中国多少上访户被劳教,多少人以言获罪,哪一个不是政法委协调出来的。十多年来,多少法轮功修炼人被判刑被劳教,哪一个符合中国的法律?没有,一个也没有。办案人员都会说这不符法律,所以,所有案件就要政法委协调。政法委联席会议一开,办案人员就以几号纪要文为依据,送无辜人去劳教、去判刑。
放眼世界,法治的潮流滚滚向前,可中国的政法委依然如故,而且眼下的中共无任何想取消政法委的迹象。所有的中国人要想活得尊严,就必须以解体中共为已任,将政法委这颗毒瘤彻底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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