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员工分红入股
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红顶商人,近则清代的胡雪巖,远则2,600年前的陶朱公,都属徽帮(安徽)一系,此外,晋帮(山西)和潮汕帮(广东、福建交界)也是有名的商帮,晋、徽和潮汕为中国极有影响力的三帮商人。
这三系商帮有共同的特色:一、做生意讲诚信,二、很注重同乡关系,乡亲就是自己人,绝对力挺到底。三系之间也有各自不同之处,例如说,晋系和徽系都以盐的贸易起家,也都极力经营官商关系;潮汕商人则以米的贸易兴起,较不重官商关系。事实上,潮汕以其地理性,经商都朝海外发展,背着官府(明清均实行锁国政策),官府也视海外子民为弃儿。
晋商制度非常先进
三系之中,以晋系老板最照顾自己员工,非常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晋系除了经营一般的贸易业务外(商号),还主导著中国境内外的货币市场(票号),不管商号或票号,都必须在各大城市广设店号,并任用掌柜经营。掌柜,用现代话说就是CEO,CEO用当地人为中高阶主管(当然要老板同意),组成经营团队,老板不过问业务经营,只问绩效。在这种情况下,山西老板如何建立有效的员工薪酬制度呢?
晋系的员工薪酬制度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有二大特色,非常先进:一、薪金制度,就是最低工资制度。二、顶身股制度,就是员工分红入股,甚至是限制型股票。这三样在台湾出现时间,薪金约在20馀年前,员工分红入股则在10年内,至于限制型股票,2006年台积电才开始提出呢。
晋系店号实施股份制,股本有二大类:一、银股。就是所有权人所出的现金股本,这种股本类似普通股,对店号的负债和亏蚀负无限责任。二、身股,就是员工以劳务入股(含上述员工分红入股),这种股本只享分红权利,不负亏损责任,分红时也有加数额限制的,类似特别股。这两类股份责任的区别,在现代美国合伙组织内则以generalpartnership(无限责任)和limitedpartnership(有限责任)来区分。
两种股份责任清楚
员工之中,老板会赋予给谁这种分红入股的权利呢?答案是CEO和他向老板提荐的经营团队(每人所享权利有别),老板通常要设条件(门槛)。例如说,CEO要服务满三年以后,经营团队的成员则通常要服务满10年,才得享有分红权。此外,业绩和盈余也是当然要设的门槛。
分红(股利)时,银股(普通股)和身股(特别股)同股同权。非仅如此,为留任优秀的员工,或提供进一步的激励,老板还会提出“应支银”,就是保障红利,让员工即便在店号无盈余时,亦有一定的保障股利,而且还可在年度中先行支用。当然,在盈余丰硕的年度,员工应分得的股利中,必须扣除已领去的应支银部份。
顶身股的权利是老板赋予的,而且与店号连结,因此不能转让,而当有对店号不忠、跳槽、或受渎职处分情况时,老板会收回这些权利。
鸿海大老板郭台铭先生,视员工为最珍贵的宝贝,慷慨分红给员工,甚至肯掏出自己的股票,来让员工分配。以前不明了他为何如此大肚量,读了晋系员工分红制度乃恍然大悟:他是山西人,流着山西老祖宗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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