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宣判主犯获刑7年(图)


3月份此案开庭时吸引不少民众到法院寻求旁听但遭到拒绝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5月10日)对中央电视台新址配楼火灾案作出判决。

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起诉的21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其中被视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被判刑七年。

此案于今年3月23日开始审理。

当时有香港媒体报道,约30名记者要求旁听庭审但是遭到拒绝。

法庭则表示,审判庭只有30个座位,已经分配给家属。

2009年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元宵节燃放烟花,火星落到配楼顶部,引燃屋顶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发生。

起火的央视新址配楼严重焚毁,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人民币。大火造成一名消防员殉职,另有6名消防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

此案引发了中国网友的热议,成为年度最热门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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