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陈希同,今天陈兴銮”皆是官场权术的牺牲品

【看中国通讯员唐婉馨综合报道】据新浪网消息,5月1日,山东省高院称,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日照市中院宣判,陈兴銮一审被判死刑,被告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日照市中院经审理查明,自1999年夏至2008年七八月间,陈兴銮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89个单位或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2186.87万余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98.37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650万元供其个人持有股份的汇丰盐业公司使用,至一审审结仍未能归还。2008年9月4日,陈兴銮被逮捕。

法院认定,陈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决定执行死刑。

这一下场,不禁让人想起了当年的陈希同。陈希同倒台,是在中共十五大召开前两年的1995年,来自上海的总书记江泽民突然向北京帮发难,将陈氏父子和多位北京帮干将送进了监狱。谁都知道,六四后,陈希同对江泽民出任党魁一直不服,曾联合多个地方诸侯向邓小平状告江泽民,显然是不知中共政坛深浅的政治自杀。江泽民是邓小平钦定的,陈希同直接向江发难等于间接地表达对邓小平的不满,邓小平怎么可能容忍这样的公然挑衅。故而,只要江泽民想整治北京帮,邓小平非但不会干涉,反而会全力支持江泽民向强势地方诸侯开战。

根据官场权术来看,山东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一定又是得罪了上级官员,才遭遇如此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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