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林太太从大陆来美探亲,身份已“黑”了,没想到最近被法官“主动”给予合法居留。她的律师刘枫凌说,起因是林太太的女儿来美国后以受中国计划生育政 策迫害打过胎为由申请政治庇护,在上庭时法官了解到林太太也曾于三十年前被迫结扎,就对其女儿说,你妈妈在美国,她若能来法庭为你作证,我判你赢,也判你 妈妈赢。结果,林太太出庭作证,女儿的案子赢了。虽然法官只批准林太太为“免递解出境”,她可以合法呆在美国,但不可以离开美国。
日前,刘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解释了华人为何要在美国申请庇护以及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以下根据她的谈话整理:
脱离恶环境才意识到受迫害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迫害?在中国有没有受到过迫害?作为律师,我们要让你知道哪些事是侵害你的权利,你有权申请美国政府保护并拿到身份。我们每天都接到在中国受迫害的案子,不管是上庭还是问话的,每天都有赢案,大部份来找我们的都是朋友介绍,因为大家有相似的受迫害经历。
在中共统治的大陆,好多被洗脑、被打压的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受了迫害,比如很多人因为生第二胎而被迫结了扎,却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不是周围的人都被结扎了吗?怎么能是迫害呢?”
有很多人认为,结扎已是十几年前发生的事,还能申请庇护吗?而美国法律认为,无论是自己被迫打过胎,或家人因抗拒计划生育政策被关、被打过,对当事人来说造成终身永久的损害。
再 比如中共表面上讲宗教自由,实际上中国的宗教叫“三自爱国教”,要先爱中国共产党,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然后才能爱教。无论是神父还是牧师,包括班禅几世, 这都是共产党批准和任命的,这与真正宗教只认一个神的教义和信仰是冲突的,不认同中共那个宗教的人就自己组织活动,因此产生一些“地下教会”。而中共害怕 “地下教会”推翻自己,就迫害这些教会和教徒。
有人所在的“地下教会”被拆,自己被关被打,刚刚从中国出来时他没意识到自己是受迫害了。只有到美国后,朋友跟他讲“你受迫害了,你可以上庭,去找个好的律师”,他才知道来找律师。
还有,在大陆,共产党给人洗过脑说,信法轮功的人都有神经病。因此很多人都信以为真了。实际上来到美国后他们看到练法轮功的人都是正常的人,没有一个是神经病。还有人在美国了解到真相后,明白自己以前被中共洗脑了,反而炼了法轮功或支持法轮功,还参加法轮功活动。
来美一年及受迫害的证人、证据
申请政治庇护要来美国一年内提出,好多从中国偷渡来美的人不能证明来美时间。实际上,有人证或物证都可以证明。
比如说,申请人有亲戚或朋友在一年之内去过中国,他来做证说一年之内在中国见过这个人,就可以来做证。当然这个证人在美国要有合法身份,有记录显示证人一年之内离开过美国去过中国,或者这个证人是刚刚移民来美国的。
证据可以包括一年之内在中国活动的证据,比如:坐过飞机,开过银行户口,看过病,检查过身体,或者跟别人签过合同,或者是购物发票、罚款单、暂住证、买房 子、汽车、摩托车等买东西的发票。当然证据必须是真实的,移民局会拿到实验室去化验鉴定,我们曾有客户已经上庭赢了,后来被发现证件是假的,身份又被取消 了。他本人也不知道是假的,是他妈妈给他做的假的,我们都被蒙在鼓里。
至于说在国内受迫害的证据,一般共产党把人关到监牢里打了,他们不会出证明的,这个不需要什么证明。当然要有一些目击证人,亲朋好友可以写证明信,或者被打后看过医生的记录,就更好一点。最主要的是你讲的情况要可信。
情况有变化超过一年也可申请
虽然法律规定在来美国一年之内应提出申请庇护,但有些人情况发生了变化,超过一年也可以申请。
例 如有人过去不明白法轮功是什么,后来了解了也相信了,一炼发现身体和精神都好,还很多参加法轮功游行、集会活动。中共在美国到处派有特务,领事馆有好多便 衣,他们都有照片、有记录,说这个人是法轮功学员,跟中国当地的公安局、派出所早都把资料报过去了。这样的人回中国就会受到迫害,这就是“情况变化”,他 们就可以申请庇护。
因为在中共就是怕自己的政权被夺掉,而要一定要把法轮功消灭掉的。如果申请人再能有一些证据证明,如父母、家人受到了威胁、通知等,这个担心就是真实的了,就构成了“害怕未来受迫害”,法官也是可以接受的。
作为律师,我们不会接受有人说为庇护去炼法轮功的案子。我也会告诉通过炼法轮功申请庇护的人,如果拿到身份,将来不炼法轮功,甚至反对法轮功,那是欺骗。移 民局掌握证据会取消你的绿卡。你如果现在不练法轮功了,回中国受迫害的基础已经没了,那凭什么还留在美国呢?因同情、支持、修炼法轮功(而获得庇护),要 表现在过去、现在、将来都是一样。
不光是炼法轮功的,其他有在美国参加游行、抗议的民主活动人士等,也可以申请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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