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恐怖

今天上午,公司一个主管给我打电话,报告说他管的区域,一家公司的空调外接铜管被人割走了。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向我报告空调铜管被盗的事。第一次,我到现场查看,12台空调,安装在门面房二楼楼顶,全部被割走了外接铜管。从现场分析来看,偷盗的人,应该是从外面爬上二楼楼顶的。这两次被盗的,大约有 20台空调铜管。铜是很值钱的,这么多铜,去卖,能卖一二百元吧。对一个小偷来说,一晚上盗一二百,应该很值了。可是,一二百元相对于被损坏的空调来说,就是个很小的数目了。修复20台空调,得多少钱呢?我问了一下公司设备部人员,答复说修一台大约得300-400元吧,20台,也就是6000到8000 元了。为了一二百元,可以损坏别人6000到8000元的东西,这听上去,有点恐怖吧?

这还不是中国人所做的事中最恐怖的,下面我给你讲几个比这个更恐怖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来自凯迪社区,网民“猫眼看银”在“猫眼看人”论坛发贴《高速公路上行车要小心了》称,“前二个多月的晚上九点半左右,我们一行五辆车在青岛接完飞机往烟台赶,”“当我走到离烟台还有一小时车程的莱西附近(同三高速110-130公里之间),忽然发现前面一黑色一米多长条物体,直直地横在马路中间”,这是一条横在高速超车道上的保险杠,几辆车相继“咚咚”地压过去后,停车检查,车前面,基本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这几个人算采取措施得当的,没有急打方向,也没有车毁人亡。但这事让这个网民觉得蹊跷,他在贴子里接着写道,“真正引起我们重视的时候,一个朋友已经因类似事件去世了。半个月前,我朋友的朋友开车去青岛接他的女友,晚上返回,九点十九分在同三高速110公里处莱西路段(和我们发生事故地点差不多的位置)。同样发现一黑色一米多长黑色物体。由于他的车子较旧,性能也较差。在躲闪中,车子失控,两次撞到隔离带后,自己当场死亡。而她的女友,身体受了重伤。警察事故后测定,逝者所驾驶车辆,刹车制动正常,油门离合正常,尸检结果,逝者体内无酒精。家人证实逝者非疲劳驾驶。”“值得怀疑的几点是:1。为什么会在几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相差不到 100米发生二次掉保险杠的事件? 2。从谁的车上掉下来的,车主一点也没有查觉吗?3。在逝者女友下车高呼救命的时候,对面烟台至青岛高速路边清清楚楚听见有2,3个人说话(车祸十几分钟后经过的烟台车发现车祸后下来救援的人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无人上前搭救。周围没有村庄,也没有停靠的车,这些说话的人,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高速路旁? 4.逝者和女友都看到并为躲闪它而造成重创的黑色物体,在其女友被120救走后,警察到达现场前神奇失踪。(警察说现场并没有什么黑色物体。时间提供:120赶到时间大概20分钟,高速警察赶到则需要1小时) 5。死者的包及包内所有财务,电脑,手表,全部被盗。”“我们在猜想:有这么几个人,躲在黑暗中。等车少的时候就把一米多长的保险杠丢在高速路中央。等出了车祸就趁乱拿走事故者的财物。 ”好恐怖的猜想!不曾想,贴子出来后,有网民跟贴证实,这不是一个恐怖的猜想,而是一个恐怖的现实。回贴的网民说“昨天8/23下午从青岛啤酒节返回烟台的途中我也看到了楼主说的黑色保险杠。”另一网民回贴“据可靠消息,长春已有类似案件发生,做案的三名案犯,一共做案18起,死亡6人,重伤车、人无数。判了一个死缓,二个无期。”还有两个网民回贴,一个经历了车在高速上被高驾桥上的人丢石头砸中,车撞在防护栏上,出事故,有强人下来,搜索财物而非救人。一个经历在高速上车胎被扎“致使左前轮爆胎,车身险些撞到护栏惊出一身冷汗,凭借车身稳定系统与驾驶经验,迅速稳定住车身”,停下换胎时,高速路旁边草丛里有动静,巡逻警车提醒小心被抢劫的事件。整个这一个例子,可以总结为,高速路上有人不择手段制造车祸害命谋财。车上能有多少钱物呢,为了这一点钱物,可以丢保险杠、丢石头,下三角铁,让开车人车毁人亡,想想真是恐怖。

第二个例子,是我的朋友亲身经历的。她晚上8点多去小超市购物,在襄樊新华北路科技馆对面,被人从后面打闷棍,那扑头党下手还真够狠,一棍子打在头上,她应声倒地,头破血流,强人抢了她的包后,乘坐摩托车,逃去无踪。事隔不久,另一人,在同一路段,新华路与七里河路交界,再遇同样的扑头党。我的一个同事,晚上会女友后,11点左右回家,在襄樊铁路大院黄鹤巷,被三个强人拦住,一强人上来就是一刀,戳在了他的大腿上,顿时鲜血直流。另一刀,又插进了他的手掌,他被抢去4000余元,后住进医院,我去看他,他说,强人根本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先搞你一刀。我的天,这三起抢劫,也都够恐怖的。据说有被扑头党打成植物人的,有被强人捅了动脉死亡的。一般市民,出门能带多少钱呢?抢不抢得到钱,不管那么多,先下手把你搞伤再说。

第三个例子,是最恐怖的例子了。这个例子来自凤凰卫视,文涛拍案,讲得是,广东广西之间贩卖尸体的事。广东茂名江湖镇,推行殡葬改革,土葬改火葬,并以此考核干部政绩,所以干部抓得很严,执行得很到位。老百姓不习惯,死了亲人就花钱买尸体顶包,这样,盗尸体就成了一时之风。光盗尸体还是不够,有人就去广西某地购买,倒手再卖给广东,一具尸体可赚好几千。后来一运尸车被交警无意间查获,此事才曝光。这是故事大概,但故事远没有结束。又过了几年,是报纸上,还是网上,曝出更恐怖的事(目前不能查实,本人不对消息的可靠性负责),广东某地,出现了杀人卖尸体的事,经常有些老人、流浪汉,莫名失踪。据说是被人用面包车装了,弄死,再卖尸体。这事听来特别恐怖,所以我觉得它的真实性不太可信,也许是有人想造谣中伤中国呢,啊啊啊啊。

第四个例子,就是查有实据,有官方报道的了,那手笔,也够恐怖的。中国法院网讯:“为盗窃原油在海底输油管线上打孔,导致大量原油外泄,造成了特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污染海域远及天津、河北,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高达 3.85亿元。近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主犯王玉江、刘林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8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5年6月至2005年11月,王玉江、刘林彬、时国勇、时丙德等携带“卡子”、手摇钻等作案工具,多次窜至海洋采油厂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 φ559、φ460原油外输管道处打孔盗油,盗窃原油10吨,价值35359.6元。2005年12月1日,海洋采油厂发现中心一号平台至海3站φ460 输油管道打孔处原油外泄。海洋采油厂于同年12月4日进行了φ460输油管道与φ559输气管道输送介质互换,改为φ559管道输油,φ460管道输气。 2006年3月12日,海洋采油厂又发现φ559输油管道打孔处原油外泄。被盗原油及两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6多亿元。

连续两次发生在同一海域的溢油事故严重污染了海域生态环境,对东营海域造成人工养殖水产品经济损失、渔具损失、调查鉴定及损失评估费(以上三项为直接经济损失)及天然渔业资源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共达1.39多亿元。这两次事故还对发生地的近岸海域、河北沧州海域、渤海湾中部海域及天津海域也造成了污染。

第五个例子,就是最近闹得很热闹的力拓间谍案了。8月8日,保密在线网站发表了蒋汝勤的署名文章《力拓案件折射出什么》,文章指出“从力拓电脑中起获的我国钢铁行业大量情报数据及其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造成的巨大损害事实明摆着——这些涉案的经济间谍6年来拉拢收买、刺探情报、各个击破、巧取豪夺,迫使中国钢企在近乎讹诈的进口铁矿石价格上多付出7000多亿元人民币的沉重代价,相当于全国钢铁行业同期利润总和的一倍多!”蒋汝勤同时将7000亿进行了量化,即让江苏人民“白白干上两年半,甚至超过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加上辽宁省人民辛苦一年创造的财政收入的总和!它等于从全国人民每人头上剥夺了500多元的消费额!它还意味着中国给这些经济间谍的雇主无偿赠送了1000多亿美元约占澳大利亚10%的 GDP!它还造成了我国经济支柱产业钢铁业屡创新高的全行业亏损的严重后果!”(北京青年报杨青)

好了,例子够多了,我们总结一下:1、做这些事的,都是中国人。2、都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小利。3、所损害的,都是数倍于干这事的人所得的大利,直到损失别人的生命。4、做这事的人,手段都很残忍,或者手段都只是技术部分,只要能达到目的,用什么手段无所谓。5、别人的生命,对于这些中国人来说,不是生命,不在考虑范围内。6、历史上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各高祖起事成功后的各类运动,在不在此列,我不知道。7、这几个例子在做事的逻辑上,是一致的,即只要我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管他别人损失多少呢。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我也分析不了,我只是觉得恐怖。仁慈的上帝呀,请你救救这一群人吧。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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