卅九岁何志强被起诉
士林地检署指出,卅九岁商人何志强九十六年间赴中国北京、天津经商,接受中国国安人员孙东、张树军等人邀宴和经费补助,成为共方细胞,在台收集、刺探我国公务机密,主要任务是劝降他的同窗好友赵某投向中共。
起诉书指出,何志强自九十七年十二月至今年二月,十一度以老友之姿与赵某见面,多约在北市天母的啤酒屋、西餐厅和咖啡馆,何宣称中国出资让他一年返台四次,就是为了争取赵某的“合作合同”。
何声称曾和中国国安部“第四局贾副局长”在北京会谈,贾副局长想在第三国与赵晤谈,商量酬劳、安全保障、情资传递方式,并保证保密,声称去一次可拿到一至二万美元“见面礼”,若答应合作,酬劳是退休金的三、四倍,就算犯行曝光,也会安排赵赴中国任职或发展事业。
何志强要求赵逐步提供情资,曾开口要国安局人员名单、通讯卫星路由、法轮功、藏独情资、秘密外交动态、对日政策、贿赂邦交国详情、国安局海外与中国布建名单,但赵一份都没给。
赵屡屡拒绝,要求老友莫再提,但何一再游说,赵决定向长官回报,检调今年二月发动搜索,逮捕何志强,目前仍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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