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被羁押一年后首次露面:庭前质证


黄光裕和哥哥黄俊钦都身陷囹圄

前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和行贿的案件,周三(14日)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质证。

周三早上8点半,身穿号服的黄光裕和其他10多名被告人被押进了二中院第三法庭。

这是黄光裕被羁押超过一年后首次露面。但法庭的示证程序不对媒体公开。

中国媒体引述知情人士说,目前控方所出示的证据主要是围绕指控黄光裕所涉三大罪名的技术性证据及笔录、裁判文书等。

黄光裕案原本于上月进行庭前示证,但两度延期,原因不明。

黄光裕所涉的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等由于证据太多,质证庭审预计进行一天。

黄光裕在2008年11月被警方带走羁押后,中国已有一系列落马官员被指与他的案件有关系。

众多官员落马

这些人中包括原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原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原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等。

新华社此前报道称,“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但没有具体说明其他被告人的身份和具体的开庭日期。

目前尚不清楚这些人中是否有人与黄光裕同案被起诉,或者新华社报道中的“同案其他被告人”指的仅是与黄光裕一同被捕的其他国美高层。

中国媒体称,黄光裕的辩护律师与检察机关签署了保密协议。分析人士指这意味着黄光裕案可能涉及到“高层次的机密”。

除了内幕交易罪外,黄光裕还有另两项罪名,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

黄光裕所涉的单位行贿罪指的是由黄光裕控制的两家公司向五名中国公安系统和税务系统官员行贿共计456 万元的犯罪行为。

而非法经营罪指的是黄光裕的巨额炒股资金通过香港赌王连超的地下钱庄流通于香港和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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