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校长嫖宿幼女案 终审判死缓

备受中国社会关注的福建安溪校长嫖宿幼女案终审判决出炉,原安溪县华侨职业学校校长许新建因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被判处死缓两年(死刑、暂缓两年执行)。

东南网报导,2008年10月至12月间,不满14岁的“小清”被人强行带往安溪县一酒店供人嫖宿并怀孕。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小清的遭遇仅仅是冰山一角。

据调查,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间,杨相思、陈彩彬、黄爱玉透过张宝英、陈亚玲等人的介绍,分别强迫9名女子(其中5人案发时未满14周岁)到酒店让人奸淫或嫖宿。在施暴者中竟有案发时担任安溪县华侨职业学校校长的许新建及另一名公职人员郑文山。

全案于2009年9月开庭,被告人多达18名。其中,检方指控许新建强奸女子3人6次(其中幼女2人4次),嫖宿幼女3人7次,涉嫌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郑文山嫖宿幼女2人2次,涉嫌嫖宿幼女罪。

2009年12月9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许新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杨相思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5年到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许新建等15人不服,提出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许新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而且身为教师,本应为人师表,却为满足一己淫欲,长期强奸、嫖宿幼年学生多人多次,犯罪情节令人发指,应从重处罚。因此,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其他14人的上诉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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